倡議中國企業建立溫室氣體報告制度
長期以來,企業對
減排的承諾和管理在各國政府實施行動達成氣候目標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為了實現中國意義深遠的“2060”
碳中和承諾,推進達成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我們倡議中國企業建立溫室氣體報告制度。達到重點企事業單位排放量門檻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向省級人民政府應對氣候變化主管部門如實測算、報告溫室氣體排放情況。除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內容外,重點溫室氣體排放單位應當每年向社會公開上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和配額清繳情況。
截止2020年11月,全球已經有近30個國家和地區公布了自己的碳中和目標,包括已實現碳中和目標的兩個國家,已立法的7個國家,處于立法中狀態的包括歐盟(作為整體)及其他3個國家和地區,還有15個國家發布了
政策宣示文檔;12月,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布《2020排放差距報告》,該報告顯示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51%的126個國家已通過、宣布或正在考慮實現“凈零排放目標”;在蔚藍地圖評價的580個中外品牌中,已經有35個國際品牌做出了自己的碳中和目標。這樣的態勢,意味著企業
碳排放,將可能面臨來自國家政策、全球供應鏈和碳邊界調節稅等多重約束。作為中國企業,30/60目標,是否已經做好了準備?
為協助更多中國企業管控氣候風險,公眾環境研究中心與專業機構合作,根據國家發布的24個重點行業溫室氣體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研發、上線了碳核算工具——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平臺。該平臺不僅能夠幫助企業進行完整溫室氣體排放計算(包括工業過程排放),還能夠自動為企業提供排放結果的不確定性分析,并直接生成排放報告。戴爾、富士康等大型品牌和大型金融機構,已開始推動供應商和貸款企業通過核算溫室氣體排放并做披露。我們將推動、協助更多企業以碳核算為基礎,設定
碳減排目標,增強產品或項目的碳競爭力,實現綠色轉型和可持續發展,也期待中國優秀企業能帶動上下游合作伙伴一起開展碳排放核算、制定碳減排目標與減排行動,助力中國30/60目標。
文章部分摘自報告公眾環境研究中心《2020年供應鏈氣候行動SCTI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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