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次重要會議中對于“碳中和”表述的變化
在梳理2022年《報告》前,我們有必要先行了解近一年來有關“雙碳”目標的一些微小變化。從2021年的幾次重要會議來看,雖然“雙碳”的目標一以貫之,但對于具體路徑及規劃確實有所變化。
在2021年4月的政治局會議中,重點提出“有序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積極發展新能源”。不難看出,其中的重點在于對“發展新能源”的強調,從
市場的表現看,2021年4月也是包括光伏、風電、新能源車在內的新能源賽道的階段低點,隨后一路上漲,半年時間內漲幅超過50%。
2021年7月的政治局會議中的表述變為“統籌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糾正運動式減碳,先立后破,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這一
政策目標與隨后發生的“限電限產”有著直接的相關性,意在糾正當時政策執行中導致企業居民生產生活用電受限的“運動式減碳”。同時又再次強調了“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即對于部分高耗能、高排放的項目的供給約束。
而在2021年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又再次重申了碳中和是個長期目標,不可畢其功于一役。提出“傳統能源的退出要以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為前提。要科學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實現能耗雙控向
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這也是“雙碳”目標以來能耗考核目標的改變。
如果回顧《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其中關于碳中和的表述中提到一些內容,與部分行業的市場表現息息相關。其中提到:
“扎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力發展新能源,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發展核電。擴大環境保護、
節能節水等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促進新型節能環保技術、裝備和產品研發應用,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推動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加快建設全國用能權、碳
排放權交易市場,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制度。實施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專項政策,設立碳
減排支持工具……”
而在《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碳中和的表述中提到:
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核,并留有適當彈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
具體而言,《報告》表示今年將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落實碳達峰行動方案。推動能源革命,確保能源供應,立足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后破、通盤謀劃,推進能源低碳轉型。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有序減量替代,推動煤電節能降碳改造……。推進大型風光電基地及其配套調節性電源規劃建設,提升電網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消納能力。推進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建設綠色制造和服務體系,推進
鋼鐵、
有色、
石化、
化工、
建材等行業節能降碳。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完善減污降碳激勵約束政策,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