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公布 我國電力平均碳排放因子逐步下降

2025-2-24 09:46 來源: 中國能源網

近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組織計算了2022年全國、區域和省級電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國電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場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電量),以及全國化石能源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供核算電力消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時參考使用。

當前我國正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逐步建立完善的碳核算體系成為重中之重。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是核算電力消費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重要基礎參數。業內人士一致認為,及時更新電力排放因子準確地反映我國新能源發展的業績以及火電節能減排的效果成為政府支持企業出海、落實碳排放雙控政策的重點任務。

事實上,在此次更新的8個月前,生態環境部剛剛更新了2021年的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當時,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負責人表示,后續將及時更新和定期發布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建立常態化發布機制。

國網能源研究院能源戰略與規劃所高級專家金艷鳴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相比其他能源統計,發電煤耗、非化石能源交易量、新能源發電量等數據統計具有及時性等特點,為我國及時更新電力排放因子提供了必要條件。生態環境部聯合國家統計局一年之內連續兩次發布電力排放因子,也是積極響應企業訴求,完善碳核算體系的具體體現。”

此次更新中,全國電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從2021年的0.5568(kgCO?/kWh)下降到0.5366(kgCO?/kWh),下降202克,降幅約4%;全國電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場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電量)0.5856(kgCO?/kWh),比2021年下降86克;全國化石能源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0.8325(kgCO?/kWh),比2021年下降101克。

在金艷鳴看來,三大電力排放因子均有所下降,得益于我國非化石能源發電量的迅猛發展。“相比2021年,2022年新增非化石能源發電量2326億千瓦時,其中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分別增長16.3%和30.8%。與此同時,我國火電單位發電量煤耗持續下降。2022年,我國火電發電煤耗約為283.7克/千瓦時,相比2021年,下降約為1克。此外,隨著電力市場逐漸發展,市場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電量規模逐漸擴大。”

分區域看,電力排放因子最高的仍是華北地區,但已從2021年的0.7120(kgCO?/kWh)下降到0.6776(kgCO?/kWh),下降344克;南方地區和東北地區下降較多,分別下降457克和448克。值得注意的是,西南地區和華中地區不降反升,分別多了155克和41克。

對此,金艷鳴解釋:“西南地區和華中地區的單位度電碳排放因子不降反升,主要是因為這兩個地區受極端天氣等因素影響,為托底電力保供,本地的化石能源發電量占比略有升高。但總體來看,華北、東北、西北地區的新能源基地發展以及東部地區的分布式發展將使得未來各地區的電力碳排放因子逐步下降,其中以青海陜西河南海南山東等省份下降較為顯著。”

整體來看,在我國新能源持續發展下,2023年我國新增非化石能源發電量2253億千瓦時,與2022年新增幅度基本相當。據金艷鳴預測,預計2024年和2025年全國新增非化石能源發電量將年均達到4000億千瓦時以上;“十五五”期間,預計我國非化石能源發電量將年均新增5000億千瓦時左右。“未來,隨著非化石能源市場化交易規模逐步擴大,考慮扣除市場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電量之后的單位度電碳排放將逐步提高;而未來我國煤電發電煤耗下降空間幅度有限,主要是承擔調峰功能,全國化石能源發電單位度電碳排放下降幅度有限。”

從國外來看,由于受歐盟碳關稅、企業科學碳目標(SBTi)等國際綠色貿易規制的影響,外向型企業以及原材料加工等鏈上企業開展產品以及組織碳核算與披露的要求越來越強烈,正逐漸成為能否進入海外市場的必備條件。

對此,金艷鳴建議,根據國際發展趨勢,目前實時的小時級電力排放因子已經逐步應用到綠氫產業的相關標準制定,我國也要及時跟進做好相應的技術儲備。同時可以公開電力排放因子的相關數據源,比如,電力行業碳總排放量、市場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電量等數據,這些數據也是國外相關機構采信中國電力排放因子的基礎。“在應用場景上,電力排放因子核算的背后還要立足推動新能源發展以及支持產業的綠色低碳轉型,國家相關碳治理政策要從激勵新能源投資、消納以及產業的節能減排和新能源替代等方面綜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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