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的經濟影響與實現路徑

2021-9-6 12:58 來源: 金融時報 |作者: 彭文生 謝超

僅靠碳定價無法實現碳中和目標,且經濟代價較大


  首先,僅靠碳交易來推動碳中和,中國無法實現“30達峰,60中和”的既定目標。如果把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八大高排放行業在納入碳市場,可計算的一般均衡(CGE)模型測算表明,直到2042年才能實現碳達峰,且峰值高達171億噸,2060年也只能回落至130億噸。與此同時,未來幾十年國內生產總值(GDP)總量年將會均減少0.15%,后續也不太可能通過加速增長來彌補前期損失的GDP。

  其次,如果僅靠碳稅來推動碳中和,經濟增長將會遭受較大沖擊。與碳交易下的可變碳價不同,碳稅是一種固定價格的碳定價機制。CGE模型的測算表明,即便將2060年的碳稅水平提升到3300元/噸碳,中國的碳排放也僅能于2040年進入平臺期,2052年才會開始緩慢降低。在這個過程中,經濟增長將承受巨大壓力,GDP總量在最后十年相較沒有碳定價機制的基準情形將損失3%~5%。

  最后,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并不能有效促進全球減排。如果將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簡化為按歐盟與進口商品來源地的碳價水平之差征收的碳關稅,則基于今年4月碳價的測算表明,歐盟碳泄露量將僅能減少0.9億噸,占當前歐盟碳泄露量的14%;全球總碳排放下降幅度僅有0.3%,對于全球減排幾乎沒有促進作用。更重要的是,全球將為此付出遠高于歐盟碳價的代價,測算表明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下的實際減排成本為88美元/噸碳,約為歐盟4月份碳價水平的1.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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