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基金會對時間表做出預測認為存在2025年全國碳達峰的可能性。那么,得出這一結論的依據是什么?
能見:現在許多研究機構相繼提出了碳達峰、
碳中和實現路徑以及時間表,我們看到能源基金會也對這一時間表做出預測認為存在2025年全國碳達峰的可能性。那么,得出這一結論的依據是什么?
我們基于各省區2010-2018年的公開人口、人均GDP和能耗數據及據此推算的人均能源相關二氧化碳(為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部分)排放數據,總結出個省區在進入新常態后歷時八年的排放特征,識別排放增長的主要驅動因素,預估各省區未來人口、人均GDP、能源強度和單位能源
碳排放的未來變化趨勢,采用地方碳達峰目標測算方法得出結論:中國已經有約43%的碳排放量業已達峰,約37%的碳排放量即將在2025年前達峰,也就是說總計有80%的碳排放量已經或即將達峰,存在2025年全國碳達峰的很大可能性。
之所以采用地方目標測算方法,是因為考慮到中國各省在人均收入水平、能源和自然資源稟賦、生產力布局和產業結構、人口現狀與變動趨勢等方面十分不平衡,需要根據這些差異將各省市分類,有針對性地、而非泛泛地開展地方能力建設,從而實現地方梯次有序達峰。
這一測算方法背后的理論依據是中國各地區二氧化碳排放庫茲涅茨曲線。
通過我們研究發現,達峰城市也分為不同種類。一是成熟穩定、有望較早開啟下行通道的達峰省市,主要發生在人均收入高、經濟發達、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轉變領先、新動能開發前景好、自然資源稟賦配置好的省市,比如北京、上海、天津等。
二是不成熟穩定的達峰省市,主要發生在人口外流、經濟增長乏力、陷入中長期經濟衰退和資源稟賦困難的省市。比如,黑龍江、吉林。
三是趨于接近成熟穩定的達峰省市,主要發生在經濟相對發達、規模大、傳統增長支撐動力依然發揮較大作用或有重大高耗能產業布局、能源和經濟結構調整需要提速的省市或是有特殊非化石能源資源稟賦的省市。比如,湖北、四川、云南、青海和河南等。
四是相對較晚的達峰省市,主要發生在資源稟賦失配、經濟不發達的省市。比如,甘肅、貴州、湖南和寧夏等。
值得注意的是,當全國80%或以上已經實現碳達峰,即使有小部分城市沒有實現目標,不會影響全國碳達峰,因為已實現的80%碳排放已經可以覆蓋20%未達標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