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秘書處和馬拉喀什全球氣候行動伙伴關系聯合發布了《2019年全球氣候行動年鑒》(Yearbook of Global Climate Action 2019),對利益攸關方的氣候行動進行了回顧。
1 氣候行動國際合作項目
2013年以來,活躍的氣候行動國際合作項目(ICIs)數量一直在增加。在214個活躍的氣候行動ICIs中,193個項目在2019年仍然保持活躍(圖1)。許多項目的啟動及規模的擴大主要在全球氣候峰會前后。
經合組織(OECD)國家仍然占ICIs參與者的70%,這反映了OECD國家對大型國際項目的極高參與度。目前,在ICIs中,領導者角色仍主要由南方國家扮演。ICIs中約30%的合作伙伴來自發展中國家(圖2)。此外,大量的ICIs資助者是南方國家。聯合國組織和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在資助和倡導氣候行動合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2 公眾參與的氣候行動
全球許多城市、地區、企業和社會公民正在開展氣候行動。馬拉喀什伙伴關系的氣候行動強化了全球氣候融資、氣候緊急行動等重要的跨領域氣候行動之間的聯系。該年鑒著重強調的氣候行動實例包括“氣候行動100+”、恢復紅樹林的海洋學倡議、RE100等。“氣候行動100+”中370名資產總值超過35萬億美元的投資者集體要求主要的排放企業降低排放量,并應對氣候風險;恢復紅樹林的海洋學倡議已成功在斯里蘭卡種植了超過800,000棵紅樹林幼苗,造林面積高達480公頃,提高了斯里蘭卡的氣候變化抵御能力;RE100中200家公司已承諾100%使用可再生能源,并向能源部門承諾投資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
3 2019年氣候行動相關會議
2019年,加納的非洲氣候周、泰國的亞太氣候周、巴西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氣候周等一系列區域會議為國際社會采取氣候行動營造了良好的發展勢頭,是2019年9月舉行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的重要基石,并為推動可持續發展目標、全球氣候行動、國家自主貢獻預案等的實施提供了多邊磋商平臺。在非洲氣候周上,非洲國家承諾堅決支持根據國家發展優先事項執行《巴黎協定》,其中適當的資金支持是關鍵。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氣候周上,
運輸被確定為亟待采取
減排措施的重要排放源。此外,人們認識到城市是氣候行動的關鍵推動者,城市發展相關的利益攸關方(例如房地產開發商、金融機構等)能否參與到氣候行動中對于能否實現《巴黎協定》目標至關重要。亞太氣候周傳達了一條重要信息,即亞太地區可以領導實現《巴黎協定》目標所需的全球轉型。與會者認識到了循環經濟、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智能技術等創新方法在氣候行動中的潛力。新技術和新方法將幫助亞太地區將經濟發展與氣候變化減緩與適應目標協調起來。
2019年9月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在氣候資金、能源轉型、工業轉型、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青年和動員、社會轉型等9個行動領域提出了28項舉措,呼吁各國政府、每座城市、每家企業、每個民眾都參與到制訂9個領域的可行方案中來,提振了全球氣候行動的決心。氣候雄心聯盟在這次峰會上成立。氣候雄心聯盟旨在通過以下兩個方面行動,推動氣候行動:①“凈零2050”,致力于號召企業、投資者、城市和地區到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②“增強的國家氣候計劃”倡議,目標是與
碳中和聯盟、低于2聯盟,以及新的聯盟,例如企業1.5 ?C雄心聯盟和凈零資產所有者聯盟合作,與尚未提出雄心勃勃的承諾者交流,要求其作出承諾,并要求承諾者提出更具體和可監控的計劃,以便在2020年之前提高70個國家的國家自主貢獻預案的雄心。此外,在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期間,聯合國秘書長主持了青年氣候分峰會,為500多個青年活動家、企業家和變革推動者與國際決策者互動提供了交流平臺。在青年氣候分峰會上,全球青年們呼吁世界各國領導人積極采取氣候行動。
4 建議
對于實現將全球溫度上升幅度限制在1.5 ℃的目標,留給國際社會的時間已經所剩無幾。盡管這一現實已得到廣泛認可,但全球氣候行動仍缺乏雄心,這可能會致使《巴黎協定》的目標無法如期實現。為此,該年報呼吁國際社會團結各方力量,以包容性方式開展合作,加強氣候行動,以達到《巴黎協定》的目標。為了充分提高氣候雄心,該報告提出了以下5條建議:①從整體上審視氣候行動,以實現跨部門氣候行動者之間的合作。②呼吁各國政府取消化石燃料補貼,轉而采取可再生和可持續的發展方案。③建議通過加強全球氣候行動議程鼓勵各國政府提出更具雄心的氣候行動計劃。④建議各國履行承諾,使資金流與資金需求保持一致。⑤加強對氣候行動成果的報告,以激勵其他人采取行動。
2019年11月21日,國際非營利組織氣候組織和碳信息披露項目(CDP)在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第二十五屆會議(UNFCCC COP25)召開前發布了《2019年全球國家和地區年度披露》(Global States and Regions: Annual Disclosure)報告。該報告是迄今為止發布的最全面的國家和地區氣候行動報告,公布了全球35個國家124個州或者地區政府采取的氣候行動,他們代表著6.69億人和全球20%的經濟力量。該報告顯示,2015年以來全球國家或地區層面的氣候行動增加了182%。報告的主要結論如下:
(1)全球各國和各地區正在采取雄心勃勃的氣候行動。①全球各國共采取了651項適應氣候變化的行動。②全球11個行業共采取3821項緩解氣候變化的行動。③隨著全球排放量繼續增加,全球14%的國家或地區的排放量減少了。
(2)國家或地區是可再生能源領域的領導者。①全球7個國家或地區實現了100%可再生能源
電力目標。②全球12國家或地區提出了100%可再生能源電力目標。③目前,全球國家或地區層面平均45%的發電量來自可再生能源發電。
(3)我們走上正軌了嗎?①全球各國和各地區的目標可以達到2020年1.5 ℃目標。②氣候組織和CDP呼吁各國和各地區制定更加雄心勃勃的2030年減排目標。③目前,11個國家和地區制定了2050凈零排放目標,但若想達到將溫度升高限制在1.5?C之內的全球目標還需要更多的國家提出凈零排放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