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被確認為資產

2014-3-18 14:23 來源: 中國碳交易網

據中國碳交易網了解到,我國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 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碳排放權可以由企業過去的交易(購買)或事項(政府授予)獲得,由企業擁有或控制,通過到期完成碳減排任務,將來出售給其他企業獲得經濟利益 (直接或者間接獲得現金和現 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符合資產的定義。

同時碳排放權符合資產確認條件:與該資產有關的經濟 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經濟利益流入包括出售收入以及避免損失。在開發節能減排項目過程中通過核算相關工程物資、工程人員薪酬、與工程相關的資 本化借款費用等開發支出,相關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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