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深圳市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定期組織開展碳排放單位篩查,確定重點碳排放單位名單,對名單實行動態管理,并向社會公布。我局在對重點排放單位日常監管中發現,有3家企業存在破產、停業、關閉等情形,根據《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將該3家企業從深圳碳
市場重點排放單位名單中移出,現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14日,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向我局反映。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紅荔西路8007號土地房產交易大廈7樓
電話:0755-23911873、0755-23918509
郵箱:qihouchu@meeb.sz.gov.cn
附件:移出企業情況說明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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