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碳不成,倒貼配額,雪佛龍CCS項目的尷尬處境

2021-11-19 17:04 來源: 中創碳投 |作者: 倪正

Gorgon CCS項目背景


2009年,雪佛龍(Chevron)Gorgon液化天然氣(LNG)項目正式受到西澳大利亞州政府的批準,該項目全球最大的天然氣項目之一,價值550億美元,設計年產能達到1560萬噸LNG。該項目位于澳大利亞西北部的巴羅島自然保護區,距離西澳大利亞海岸約60公里,由Gorgon和Jansz-Io近海油田提供能源。Gorgon項目由雪佛龍澳大利亞子公司運營,持股47.3%,合伙人包括??松梨冢?5%)和殼牌的澳大利亞子公司(25%),大阪燃氣 (1.25%)、東京燃氣 (1%) 和 JERA (0.417%)。Gorgon項目的LNG主要面向亞洲市場,中國、日本、印度和韓國的客戶已達成了銷售協議,將買下Gorgon項目液化天然氣年產量中的一大半。[2]

Gorgon液化天然氣項目

該項目不僅僅包括在Gorgon油田的開發以及LNG相關產業,還包括到目前全球最大的商業二氧化碳捕集和封存(CCS)項目。在Gorgon的CCS項目中,雪佛龍預計從2014年到2015年開始,向臨近西澳大利亞海岸的巴羅島地下咸水層注入增壓的超臨界二氧化碳,在三條Gorgon 液化天然氣生產線全部投產時,該項目設計每年捕集和封存400萬噸二氧化碳,預計總注入量將達到1.2億噸二氧化碳左右。

然而,如此大規模的Gorgon CCS項目的開發并非源自于雪佛龍的“心血來潮”,而是在西澳大利亞州政府的壓力下催生的。西澳大利亞州的巴羅島附近存在Gorgon和Jansz-Io兩處較大的近海油氣資源,其中Gorgon油田中含有近14%左右的二氧化碳組分,在該油田開發的過程中,若該部分伴生二氧化碳未得到有效地消除或抵消,將為澳大利亞帶來一定的控排壓力。因此,雪佛龍早在1998年便開始了大量地質評估以及技術研究并與西澳大利亞州政府以及環保部門的協商。

Gorgon項目總體概念

在經過了多年的研究與協商后,雪佛龍在西澳大利亞州政府面前立下“ 軍令狀 ”,即承諾: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將天然氣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所有二氧化碳注入地下,并且5年內對氣藏開采過程中釋放出的二氧化碳的80%進行封存。[3]為滿足該要求,雪佛龍提出400萬噸/年的二氧化碳CCS項目,將開采產生的二氧化碳注入島底的咸水層中。最終,在2009年,雪佛龍拿到了西澳大利亞州政府對于Gorgon項目的批準,并且獲得了6000萬美元的聯邦政府低排放技術發展基金支持。西澳大利亞州政府希望在Gorgon項目長達40年的合同生產期內,通過CCS技術存儲1億噸的二氧化碳。

總而言之,雪佛龍能夠獲批在西澳大利亞州巴羅島自然保護區開發Gorgon LNG項目,很大程度上歸功于其所承諾的CCS前景:將開采產生的每年數百萬噸二氧化碳埋入島底。

標簽: CCS技術 CCS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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