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碳關稅問題過度擔憂了嗎?

2015-6-22 18:52 來源: 易碳家-中國碳交易網 |作者: 謝來輝 陳迎

碳關稅對中國有哪些潛在影響

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之上再來分析碳關稅對中國的潛在影響,可能得出對現實更有意義的結論。根據前面的分析,可以認為,碳關稅要進入實施層面還具有很多不確定性。

第一,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對于碳關稅的建議還存在較大的國內政治分歧,利弊權衡還是問題;即使真要確定法律地位和設計具體實施方案,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第二,如果只是作為一種氣候談判中使用的威脅手段,碳關稅并不需要真正實施;正如《蒙特利爾議定書》中的貿易限制條款,只需要作為一種可置信的威脅就足夠了,真正付諸實施還需要較大的成本

第三,碳關稅的合法性問題尚未得到解決。雖然在WTO中的合法性問題可能更為關鍵,但國際氣候制度的發展對于碳關稅也很重要。

第四,世界經濟的發展。隨著金融危機陰影散去,要求貿易保護的聲音會降低;特別是當前世界經濟向“再平衡”方向發展,新興經濟大國和發達國家之間的經貿關系可能改善,低碳經濟在全球范圍內的發展等,都可能減少發達國家征收碳關稅的借口。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歐美碳關稅將使中國首當其沖。雖然發達國家不必明言碳關稅針對中國,但是可以預計,歐美等國家可能征收的碳關稅將對中國的影響程度應該是最大的。因為中國是正好符合碳關稅征收條件的非附件I國家之一,特別是考慮到在全球貿易中的份額、國際分工地位、生產技術水平、能源強度和能源的碳強度等方面的因素,中國出口商品中的內涵排放問題非常突出。即使碳關稅稅率相同,中國可能承受的稅基較大,稅負也會較重。舉例來說,即使是對同種進口商品同樣征收每噸碳排放30美元的碳關稅,但是對中國商品來說可能實際稅負是商品單位價值的20%,而對更多依賴清潔能源的巴西的出口商品而言可能卻只有5%。其中的差異僅僅是因為國家的能源結構不同,盡管產品的性能都是一樣的。

但是,中國將“首當其沖”并非意味著碳關稅對中國的影響非常嚴重。下面基于對中國出口產品中的內涵排放,模擬歐盟和美國采取碳關稅措施對中國的潛在影響,可以支持這一結論。

盡管現實中發達國家有擴大碳關稅征稅范圍的可能性,但最有可能征稅的還是能源密集型產業。這些行業能源成本占總成本比例較高,受氣候政策的影響較大。如果擴大到下游行業,則其所謂防止“碳泄漏”和平衡競爭力的理由就極不合理,因此可能性非常小。而且征稅的實施成本太高,對進口國自身的消費者和經濟運行有較大的影響。根據內涵排放系數的排序,我們選擇黑色金屬冶煉、非金屬礦物制品、有色金屬冶煉、非金屬礦、化學纖維、化學原料及制品、金屬制品和造紙等八個代表性的行業進行了分析。

據2006年的貿易數據計算,中國八個主要能源密集型行業對歐盟和美國的出口產品中的內涵排放分別為1.12億噸和1.2億噸CO2當量。從價值量看,這八個行業占貿易比例分別只占當年對美國出口額的11%和對歐盟的12%,但從內涵排放總量維度看,比重較為突出,分別占當年對美國和歐盟出口內涵排放總量26.5%和23.5%。

假設歐盟對中國進口產品征收碳關稅,按10、30和50美元等三種稅率情景,這八個產業的平均稅負水平(即稅收總額占當前貿易金額的比重)將分別達到3.77%、11.32%和18.85%。對中美貿易也進行了類似計算,相應三種情景下的稅負水平分別為3.63%、10.9%和18.15%。

盡管碳關稅對部分能源密集型行業具有明顯影響,但是對中國經濟的總體影響可能并不足慮。若按50美元每噸CO2當量的稅率征稅,歐盟和美國可以分別獲得55.84億和60.3億美元的稅收收入。相比之下,這分別占當年中國對歐盟和美國出口總額的2.3%和3.0%。

如果我們考慮碳關稅對歐盟和美國自身的含義,可能會得出更有意義的結論。按照我們的計算,假如2006年歐盟要求對上述八個行業中國產品的進口商購買減排配額作為碳關稅的實施方式,那意味著將有1.12億噸CO2當量的配額需求進入碳市場。這相當于2007年世界CDM市場總量(5.52億噸CO2e)的20.29%,占2007年EU-ETS市場總量(20.6億噸CO2e)的5.43%。而如果美國也采取相似措施則意味著,其碳市場將增加1.2億噸CO2當量配額需求。相比之下,2008年美國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的總量才有0.69億噸CO2當量,區域溫室氣體減排行動(RGGI)的交易總量才為0.65億噸CO2當量。假設在配額供給不變的條件下,這將在相當程度上抬高了當地的減排配額的價格。所以,碳關稅可能對歐盟或者美國的碳市場造成較大的沖擊,提高其國內的減排成本,理論上又會進一步惡化泄漏問題。

此外,由于采用2002年的投入產出表、2006年的能耗及排放水平,這里的模擬結果略微被高估。另外還有西方學者建議,為了計算的便利以及避免與WTO規則沖突,應以行業“最優可行技術”為基準進行征稅。若果如此,模擬的結果將更低得多。目前中國不少能源密集型行業的技術已經超過OECD的平均水平,而且未來還將繼續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假設對中國所有行業出口產品的內涵排放進行征稅,估算的結果必然要高得多,這樣的結論容易產生誤導。比如,世界銀行在《世界發展報告2010》中引用的結論顯示,中國的出口將可能因為歐盟和美國50美元每噸CO2當量的碳關稅,而分別增加平均水平為10.5%和10.3%的關稅稅負。顯然,如果不看到其模擬分析背后的假設,政策很可能被誤導。

基于上述分析,對碳關稅影響的過度擔憂可能并不必要,雖然直觀來看對一些行業的影響可能會比較顯著。但更應看到,現實中也存在不少夸大碳關稅效果的成分,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歐美的能源密集型行業(及其利益代言人):希望以此獲得免費發放的配額,降低國內減排成本;二是部分歐美談判代表:希望對外施壓以擴大談判的戰果;三是環境非政府和跨國組織:希望中國和印度等國因此加強減排行動,加強全球減排力度;四是發展中國家的相關企業:希望因此能增加政府的扶持;五是部分媒體:為了吸引眼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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