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環境稅對企業和消費者有何影響?
“開始征收消費稅肯定會對企業有壓力。”葛察忠坦言,“尤其是對現在的幾個重點污染行業影響是最明顯的。”他介紹說,從目前因VOC污染而被列入消費稅征收范圍的涂料行業來看,這方面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企業會用不同的策略來應對”。
“消費稅的征收對象一直都是產業鏈的最終消費產品,現在開始向生產的中間環節過渡。”葛察忠表示,“但對企業征稅的話,這一負擔最后還是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葛察忠認為,這種稅負的轉嫁只是企業“應對”策略的一種。“還有一種是減少雙高產品的生產量,一種是轉型生產一些低污染的環境友好型產品,此外就是企業自己承擔稅負。”無論企業采取哪種策略,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都要首先承擔稅負,因此稅負的增加對企業還是有一定影響的。
在葛察忠看來,企業無論采取哪種策略,最終的目標都是能夠將產品銷售出去獲得利潤,而產品最終是到了消費者手中。“現在的消費稅只針對生產和銷售環節,沒有對使用者做出規定。”按照生產者與使用者共同承擔的原則,消費者在使用這些雙高產品時,也應該承擔一部分稅負。“制定這種稅收
政策主要是為了促進企業改進,而不是要把企業一棒打死。”
葛察忠認為,消費稅的重要作用是調節消費行為,通過征稅減少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的消費。因此,稅收轉嫁給消費者的現象并不需要遏制。
“這種將消費稅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的做法也是國際上常見的做法。”藍虹也表示:“在整個社會范圍內來看,企業通過污染獲得的利潤其實是全社會來分配的。利益相關者理論指明,利益的分配不僅僅是在污染者這一邊,銷售、消費等環節都從污染紅利中獲利了,這就相當于生產產品時污染河流所帶來的好處讓消費者享受到了一部分。”
藍虹認為,稅的公平性應該表現在全產業鏈,全部壓在污染企業身上時就會出現
問題。“我們只是希望有效地控制雙高產業的規模,而不是把雙高產業干掉。我國目前仍然是處于發展中國家階段,這些產業都是必不可少的。如何合理分配稅收來源,既全成本地將污染成本收回來,又將污染成本分配到全產業鏈,這是最關鍵的。”
“收稅只是一個方向,怎樣收稅、稅的設計才是更重要的問題。”藍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