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工信部等15部門辦公廳(秘書局、辦公室、綜合司)發布關于促進中小企業提升合規意識加強合規管理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出:
節能環保合規。引導中小企業依法依規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等要求,提升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意識,采取嚴格的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推進清潔能源替代,禁止使用已淘汰的消耗臭氧層物質;按照節能降碳、循環經濟等標準及規定要求改進生產工藝;把污染防治納入規劃選址、生產管理、控制過程,加強源頭防控;堅持生態保護和防治污染的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和投產使用;加強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落實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中的禁止、限制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依法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加強對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
碳排放、生態破壞的監測管控;完善環境污染事件與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