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關稅潘多拉魔盒將啟,對中國和全球影響幾何?

2023-6-27 15:32 來源: 證券時報網 |作者: 陳曉瓊 王曉昀

原標題:發達國家掌握全球碳定價權 中國碳市場將逐步放開 碳價緩慢上漲| 全景ESG)

歐盟碳關稅潘多拉魔盒將啟,對中國和全球影響幾何?

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過程中,碳關稅作為一種新型貿易保護和環境治理手段備受矚目。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漸行漸近,碳關稅“潘多拉魔盒”將給世界帶來的變化引發各界廣泛關注。

CBAM機制旨在通過對進口商品征收碳排放稅,來彌補歐盟企業因碳排放交易體系(ETS)而面臨的貿易競爭不公問題。據統計,歐盟國家每年約有2億噸溫室氣體排放量直接與其進口產品相關,其中約30%的排放涉及行業如鋼鐵、鋁等重工業領域。CBAM將逐步覆蓋這些行業,預計涉及進口量將達到每年3000億歐元。

那么,CBAM未來納入更多行業和細分領域是否為必然?CBAM是否是發達國家輸出全球碳定價規則的手段?美國與歐盟的碳規則為何定位不同?發展中國家如何充分利用國際合作應對碳關稅?中國碳交易市場未來是否會逐步放開?碳價走勢如何?

全景ESG邀請社會價值投資聯盟SDG公益智庫專家聶兵,為您答疑解惑。

ESG金句:

1.發達國家輸出規則,掌握全球碳定價權。

2.中國碳市場將逐步放開,后續碳價格將緩慢上漲。

3.碳關稅或將成為新的貿易壁壘。

4.碳關稅大概率將成為限制中國某些領域發展的工具。

5.貿易是對等的,中國不能只是被動應對。

嘉賓介紹

聶兵

社會價值投資聯盟SDG公益智庫專家,創源低碳科技(廣州)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高級能源管理師,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CDM審核員,中國自愿核證減排項目ccer審核員。廣東省應對氣候變化專家組成員,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工作組成員,廣東省環境科學學會常務理事,廣東省低碳發展促進會副會長。曾任廣東省碳普惠創新發展中心主任。

以下為對話全文:

CBAM是一把鋒利的雙刃劍

全景網:上個月,歐盟將CBAM(碳邊境調節機制)法案文本發到官方公報上,這個節點有什么意義?10月份CBAM開始正式執行是否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

聶兵:我認為碳邊境調節機制應該是漸行漸近了,現在基本上可以確認歐盟會執行碳邊境調節機制。2026年我們認為是非常值得關注的一年,確實是看稅以來已經板上釘釘的事了。

從2019年2月開始,歐盟委員會提出了對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的設想,到今年為止有4年的時間。可以看出機制是要對進口到歐盟的產品,對碳排放量進行征稅。當然它有一些限制性的條件,特別是對于歐盟ETS(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的產品當中,如果取消了這樣一些免費的配額,那么從國外進口到歐盟的同類產品,就會征收相應的碳關稅。我們可以看出歐盟在對于碳排放和應對氣候變化當中的一些積極性、前瞻性,甚至主導性都非常強。

另外我覺得CBAM是對全球貿易政策、經濟政策、特別是投資政策具有風向標的意義。主要目的我們認為可能有以下幾點:第一個是尋求碳的定價權。而碳的定價權應該關乎到今后國民經濟的發展。這對各產業以及產品技術的更新換代有著直接的影響;第二個是歐洲推出這種制度,實際上是給了三年的過渡期。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歐盟是想把它的對碳排放或者說應對全球變化的機制推廣到全球,也就是說全球要遵循這種規則。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講是一把很鋒利的雙刃劍。它既可以促進發展中國家產業技術的進步,同時也可能會對發展中國家的一些產品,甚至產業帶來致命的影響。

碳稅已經到來,不管我們認不認同,我們都要正確地、積極地去應對它。當然考慮到進入實施層面,還有這幾年的一個緩沖期,我想主要是在執行層面。比如碳排放的核算、碳價的對比、碳信用的認可可能會涉及到國家與歐洲國家,甚至歐盟間相互的認可。

CBAM目前對我國影響有限

全景網: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碳體系建設和碳信用核算方面存在較多差距,目前全球也沒有統一的標準來核算各個國家的碳排放情況。這種情況下碳關稅推行是否會遇到一些障礙?

聶兵:主要的障礙可能是在國與國之間對貿易帶來的影響程度是不一樣的。比如說我國的鋼鐵鋁制品,在2026年會面臨著碳關稅的影響。但我國目前鋼鐵鋁制品占出口歐盟總產值差不多2%。每噸鋼鐵的碳稅帶來的價格上漲或者叫做稅收上漲的幅度,大概也會在300-400元左右。所以它對我國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但是需要我們引起高度的重視和警惕。對于有些國家,比如說南非、巴西等一些制品出口到歐洲較多,受到影響就會較大。所以如果說它有障礙的話,我想首先是基于對雙方貿易對等的一個障礙。

還有機制不同,特別是碳排放權交易的機制有成熟和不太成熟的。可能有的國家還沒有這樣的一種碳交易制度,便沒有辦法對國家的碳排放有定價的機制。當然對于影響CBAM的實施,我想更多的可能還是我們如何能夠在短短的幾年時間內,把我們國家的碳價適當的提上去,把我們國家的碳排放快速地降下來,這對于我們國家的產業轉型高質量發展是有幫助的。如果我們能夠把風口期或者叫做過渡期很好的應對過去,我想這之間的障礙應該會很小。畢竟我們國家的碳排放目前在全球來說是最多的國家。

不同排放量的國家在跟歐盟進行CBAM談判的時候,可能會涉及到每個國家的出口量、排放量的不同,大家應負的責任應該怎么處理等問題。我認為這也會影響到CBAM的實施。

發達國家輸出規則

掌握全球碳定價權

主持人:既然目前全球范圍內沒有統一的碳核算標準,歐盟如何定位其他國家與歐盟自身碳排放的差別,由此來定義其他國家需要繳納的碳稅?

聶兵:其實我們回顧西方發達國家發展的歷史,特別是從關稅制度、貿易制度到資本輸出,很多時候被我們稱作輸入國。實際上機制、制度,體系都不完善。我想可能也是歐盟自己愿意看到的,因為正好可以輸出它的機制和體系,讓你接受它的規則。所以從《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開始到現在,我們可以認為它是一種陰謀論,甚至是陽謀論。我現在就是有這樣的一些優勢,就是要輸出我的體制、我的定價規則,你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但從產品貿易的角度來講,你可能不得不接受。

我們回想當初發達國家資本輸出的時候,輸入國在很多體制建設不完整,所以被迫接受西方的資本相關制度、方法和規則。如果你不接受,就不能夠參與到歐盟的經濟體系。目前歐盟在推行CBAM的時候,如果說你有碳交易體系以及定價機制,但你的價格比我低。比如像中國,我們目前碳價可能是在幾十元人民幣,而歐盟是在80歐元以上,這種情況你必須要支付價格差。如果說一個國家或地區沒有很成熟的碳交易體系,你就要接受歐洲來幫你輸出這種碳交易的制度。而這種處理方式是技術上的,我認為技術上的難度并不是很大。目前來看,在碳排放的定價權上來講,如果CBAM實施的話,至少在一段時間內,世界碳價的定價權會在這些發達的國家手上。

中國碳交易市場會逐步放開

全景網:發展中國家碳價跟歐盟相比相差甚多的原因在哪里?背后有什么深層次邏輯?未來碳價的變化趨勢,您有什么預判?

聶兵:中國的碳價應該會緩慢上漲。不僅僅是歐盟的碳邊境關稅這一影響因素。從我們國家自身的發展來講,也應該要確定碳排放是有成本的,成本是從碳價中反映出來的。而碳減排是有收益的,收益是從減排量抵消的收益中獲得的。

碳價的上漲,我們認為是今后可以預見的趨勢。為什么我們國家跟歐盟的ETS的價格會有這么大的差異?我認為因素有很多。首先我覺得碳交易市場,它的存在的目的和作用可能會不太一樣。我們國家是希望通過政策經濟的組合手段,包括市場化的手段、政府的引導來使整個社會從高碳排放向低碳排放轉變,從高碳經濟向低碳經濟轉型。我們提出了碳達峰、碳中和“3060”雙碳目標。我們不僅僅完全依靠市場化的手段去對碳排放權進行定價,當然市場化的手段應該是一個很好的參照。我們對整個碳交易市場的存在目的和作用,更多是說它應該成為政府和市場都能夠認同和采用的,一種調節碳排放的有力的政策工具和市場工具的相結合。所以在碳價的角度上,我們并沒有完全放開,從參與中國碳交易的這個主體來看就很清楚。我們國家是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參與的主體,目前來說還是比較單一的,對金融機構、資產的管理機構都沒有放開,依然緊緊的圍繞著高碳排放的企業來參與。其次我覺得我們國家在這種發展還要控制整個碳市場的風險。

因此,我覺得可以在適當的時候對我們國家碳市場進行適當的放開,讓市場活躍起來。從歐洲的碳交易市場來看,它的碳價決定了CBAM的價格。我們國家碳市場如果失去了對于這種價格的敏感性,或者價格確定性的規則,碳市場很難去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當我們國家的貿易跟歐盟出現了碳價的巨大差異時,我們當然可以去跟歐洲進行談判和博弈。但從自身來講,我們碳市場能不能夠體現出定價的作用,能不能體現出引導減排的作用?我覺得碳市場開放的程度,是我們與歐洲歐盟的碳交易價格相差的原因之一。目前,八個重點行業僅對火電進行了碳市場納入,對于其他行業都會逐步納入。我們要做到為政府有效市場進行引導,不能一下全放開,畢竟我們的國家的體量是歐盟制造業的體量的很多倍。我們國家這種高排放的制造業,從某種程度上來,也是國家工業制造的基礎。所以我們在平衡一項政策的時候,會綜合考慮國家在政府的引導下開展碳交易的基本做法。

對于歐盟國家來說,它當然是希望整個能源價格是開放的,所以碳的價格也可以開放。但我們國家的能源價格并不是完全市場化的開放價格的體系,還是要考慮到國計民生。因此,國家碳價目前來看也不可能像歐盟那樣達到這么高的水平,這樣會影響到我們國家在碳達峰實施過程中的整體部署。我們要有序推進,穩步推進,這樣來考慮。

但我們國家碳價的上證肯定是必然的。因為隨著國家碳市場納入的企業逐步增加,承受能力也將越來越強。我必然要在碳的價格上,讓這些高排放企業付出更多的成本來通過市場化的一個引導機制,促進企業的轉型,并鼓勵碳排放低的附加值高的產業發展。

碳關稅或將成為新貿易壁壘

全景網:目前看來無論是發展中國家還是在歐盟,都在采用碳的方式來保護國家的一些產業?碳未來是否會成為貿易保護機制的一個矛頭?

聶兵:其實現在嚴格來講已經是了。因為目前對于碳排放,都是用貿易政策來迫使發展中國家在產品出口中享受不對等待遇。我們不能說歐盟這種做法是蠻橫無理的,但是它對碳價主導的想法是昭然若揭的。

事實上對于中國來說還是有很多方法可以應對的。目前來講,歐盟的CBAM主要集中在要取消這種免費配額的幾大行業,例如鋼鐵、鋁、化肥、氫氣等行業。對于我們國家來說,經過這么多年的發展,國家的抗壓能力還是非常強的,而且我們國家現在也在討論或者說在建立國際國內的雙循環,要以國內循環為主。所以我們的措施應該還是可以去應對這種貿易壁壘的,但不能因為我們現在能夠去應對它,而忽視了它今后可能帶來更大產品范圍的壓迫。

美國CCA清潔競爭法案,納入的產品范圍就比較廣,征收方法也跟歐洲有很大的不同。它可能對我們國家的影響會更大,包括像歐盟的電池法令。也就是說目前歐盟的CBAM涉及到的行業僅僅局限在一些不是特別核心支柱的產業。而像電池法令要求做碳足跡,而電池是儲能非常重要的產業鏈,這個影響會更加大。

因此,我們判斷歐盟的CBAM將來會不會面對一些高技術產品,特別是對中國的一些支柱產業,例如新能源汽車、光伏產品、風電產品征收在前期這些行業對我們國家的影響還不是特別大的時候,我們就應該尋求跟國際的貿易制度接軌,同時發出我們國家自己的聲音。利用我們國家強大的制造能力和政府強大的引導創新能力,去積極應對CBAM今后可能擴大的范圍或幅度。

簡單拉平不同國家碳價

是CBAM爭議所在

全景網:碳關稅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倒逼發展中國家碳市場加速發展,另外一方面是否有可能速度推得過快,反而會給發展中國家低碳發展造成壓力?

聶兵:這是一定的。它的雙刃劍主要體現在對于征收CBAM的產品上,無形中壓力非常直接和明顯。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對于這些產業的發展可能會有致命的打擊。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一項新制度的出臺,必然有人會獲益,有人會受損。要看這些獲益者能不能引領產業的發展,促進產業國際競爭力的提升。我想有時是需要外部政策和環境壓力。因此我個人認為還是要從積極正面的角度去看待歐盟的碳邊境關稅。某種程度上來講,它對于高碳排放的產品提出了很明確的要求。其實我們國家原來也談過環境稅和碳稅。正是因為碳稅的打擊面過大,所以我們才推出了碳交易體系,用碳市場納入行業。目前只有八大行業,也就是幾萬家企業,對整個國民經濟的沖擊不會很大。而從CBAM來講,目前也是局限這些行業,跟碳交易市場來講是一脈相承的。歐盟CBAM目前只對這些行業征收也是有原因的。如果對所有產品都征收碳稅的話,我們花費的人力物力以及成本和對經濟的壓力會非常大。

CBAM這種制度本身,我覺得可能偏向中性。但從它實施的方法來講,歐盟國家的生活水平和發展中國家的生活水平是不一樣的,簡單地將發達國家的碳價和發展中國家的碳價去拉平,我認為這方面的爭議會大一點。

應充分利用國際合作應對碳關稅

全景網:除了發展中國家自身完善之外,目前您覺得是否有一些國際多邊機制或者政策,可以更好幫助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進行碳關稅方面的銜接?

聶兵:我認為多邊機制其實是我們今后可以很好利用的。不管是我們今后的“一帶一路”、“南南合作”,還是這些基于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經濟貿易格局,這些機制應該都是可以很好利用的。

從碳交易的角度來講,我個人認為還是要利用好跟其他國家在碳交易之間的合作。這可能是最直接,或者說最有利于我們去應對這種歐盟CBAM的。只有跟其他國家碳交易形成互動,不同碳價才有可能慢慢處于同一個水平線上。這個時候再去談判,就可以說我們是一個區域,而不僅僅是我們一個國家的碳價水平。對于在同一個產業鏈上的國家,碳價的水平應該是由碳市場來決定。例如和東南亞、南美、中東甚至一些金磚國家,形成跨境碳交易,這種機制應該可以很好的應用起來。人多力量大,我們參與的碳交易都是各個國家在參與。對于碳價的定價權,就不是歐盟一家說了算。這個時候我們選擇的余地和空間會更大一些。

碳市場我覺得還是最早的時候,我們CBAM的機制實際上就是我們發展中國家CR可以賣到歐盟國家去抵消它的排放配額。這個價格實際上就是因為你的市場足夠大,你定價的機制就會比較可靠。如果你的市場足夠小,而且又有一定的管束的手段的時候,你的數據的透明性以及定價的合理性都會受到懷疑。所以給別人以采取定價權的一些理由。

美國與歐盟根據自身利益

碳相關規則不同

全景網:您剛也提到了美國的清潔競爭法案,除了您剛提到的涉及范圍和行業外,目前CBAM和CCA具體的異同在哪里?對中國企業會有什么不一樣的影響?

聶兵:歐盟的CBAM實際上視因為免費配額到期了,對鋼鐵化肥這種產品企業配額就不能免費,要有償配額。因為歐盟對這些產品征收了減排的成本,所以整體此類產品的成本是上升的。但是對于高碳排放的其他發展中國家,由于沒有碳價的定價機制,或者說碳價比較低。出口國家碳價必須跟我的價格拉到同一水平線,這是歐盟基本的出發點,CBAM更多的是從貿易稅收的角度來看。

美國的CCA的做法是出口到美國的產品,例如鋼鐵、化肥,化學品、乙二醇,甚至可能還有一些鋼鐵、鋁產品的一些下游產品,都有可能面臨著美國的CCA的限制。CCA征收的對象是美國進口商跟銷售商。他們進口和銷售這些國外產品時,會要求生產國向美國商務部門提出產品的碳排放,可以把它理解為碳足跡。然后美國商務部會做出出口到美國這些同類產品的平均碳排放基準值。如果排放高于基準值,據產品的銷售量以及碳排放的量,按照一定的價格,要繳納高額的碳稅。如果低于基準值,可以不用繳納碳稅。美國更多考慮進口產品在整個全球的產業鏈以及相同的行業中減排水平的高低。如果減排水平比較好,低于基準值,就可以獲利。這個制度跟我們講的配額交易機制會有點像。從這個角度來看,通過這種碳市場的思路爭奪的是技術主導權,因為更多技術還是掌握在發達國家手中。技術輸出和資本輸出可能是美國CCA法定的一個出發點。

我們要看到它們背后反應的真實想法。在國與國之間的貿易中,只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朋友。我們要知道推出這樣一項涉及到本國進口銷售商法令的時候,它的目的是什么。

未來CBAM政策將越來越嚴格

全景網:未來納入更多行業和細分領域是否將成為一種必然?

聶兵:我認為是的。我們國家很多指令都是慢慢被歐盟嚴格的指令所約束。比如RoHS,即電子電器設備有害物質限制指令。中國現在也推出了自己的RoHS。在2006年歐盟推出時,因為檢測成本很高,涉及到產品的部件組件整機非常多,大家都在質疑RoHS能不能執行下去。但是現在我們所有買電器的消費者都可以看到,電器說明書上面會標明鉛、鎘、汞的含量多少等等。

歐盟推出這種指令其實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我們有理由相信CBAM也會逐步收緊。不管歐盟CBAM還是美國CCA,都有一個核心的東西:數據要透明。如果數據不透明,他們就會用市場或貿易的手段讓你的數據透明,或者說你要接受他們認可的規則來核算排放數據。排放數據跟化石能源使用數據息息相關,而使用或者減排數據又跟工藝、材料的先進性和資源利用水平相關。如果他們知道或者掌握我們這些核心數據后,會不會用到其他地方,對我們國家整個產業發展會不會有目前還沒看到或看清楚的潛在風險,這個是值得我們警惕的。從CBAM收緊的可能性來看,不僅僅是為了只應對氣候變化和碳排放,更多是把它作為一種工具來了解每個國家數據的水平以及先進程度,這個是需要我們統籌和全盤考慮的。因此應對CBAM也好,CCA也好,不是某個行業或者某家企業的事情,應該是政府主導整個市場機制的事情。

貿易是對等的

中國不能只是被動應對

全景網:CBAM的影響多維立體、而且潛移默化。現階段,我們能夠感受到最直接的影響是什么?對于CBAM征收行業的企業,您有什么建議?

聶兵:貿易都是對等的,我們不能只是被動的應對。CBAM和CCA真的來了。我們國家能不能做一個對等輸出,提出自己的CBAM或者CCA,這個問題很關鍵。

對于鋼鐵、鋁、化肥企業,它們產品貿易前又多了一道碳排放制度的約束。這種制度約束其實對于這些企業發展來講也是有好處的。最直接的感受是投資的關注點要發生變化了。這些企業可能有外來投資者,自己可能也是個投資者。在投資的時候要關注全產業鏈的碳排放,也就是所謂的碳足跡。而我們國家在這方面的基礎數據和核算方法方面還是有著很大的改進空間。所以我認為投資者要關注全產業鏈的投資情況。從消費供應鏈來看,整個碳足跡的核算、碳排放責任的分配,誰來擔負這個責任,我覺得是目前應對CBAM的企業要優先考慮的。他們需要建立自己的碳排放智能化管理方法系統,對產品的碳足跡進行跟蹤,同時也要跟蹤國外同類產品的碳排放。

再有一個建議,我覺得還是要積極參與碳市場,只有碳市場活躍起來,減排成本與碳價的合理性關系才能夠更好的判斷。目前來看,國內大部分參與碳市場的企業,實際上都是等到履約的時候才去看自己是否達到了履約的要求。而在這一年兩年的時間內,無論是地方還是國家的碳交易市場,參與度都比較低。在這個角度來看,我覺得CBAM對于國內重點排放企業來講,應該是很好的法規培訓和宣傳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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