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風險信息披露的全球實踐

2022-2-10 11:16 來源: 中國金融雜志

2021年TCFD現狀報告展現了全球披露的新趨勢


TCFD是2015年由金融穩定理事會主導成立的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旨在落實《巴黎協定》要求,提出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工作建議。

TCFD成立以來發布的成果

TCFD成立以來,發布了一系列成果。2017年發布《TCFD建議報告》,提出氣候風險信息披露的“四大支柱”及11條原則。為了使建議報告在全球更好的落地,2020年以來,TCFD加速了整個工作進程,制訂了多項補充指南,涵蓋風險管理、情景分析、氣候相關指標和目標及轉型計劃、投資組合調整技術等多個方面,每年對全球TCFD建議執行情況和企業披露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發布年度現狀報告。

上述成果文件中,《TCFD建議報告》建立了氣候風險信息披露的全球參考標準。“治理”披露包括董事會的職責、高管層的職責,以及在氣候風險和機遇中的作用和監控體系。“戰略”披露要求描述組織機構的短期、中期和長期氣候風險和機遇,包括20~30年的計劃,描述組織機構的戰略適應力,并考慮不同氣候情景。“風險管理”披露包括將氣候風險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氣候風險的識別、評估和管理流程。TCFD的披露框架是一個完整的體系,而不僅僅是幾個指標,只有把前面這些工作做好了,才能夠形成“指標和目標”披露的內容。

《風險管理整合指南》確立了將氣候風險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方法論。該指南以2017年COSO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為基礎,分析了COSO企業風險管理的五個關鍵要素,包括治理文化、戰略和目標設定、績效、審閱和修訂、信息溝通和報告。它和目前我國各大銀行所實施的銀保監會要求的五大要素不完全相同,但基本上目標一致。TCFD專家組認為這個指南不僅僅涵蓋金融企業,也涵蓋非金融企業,因此要以COSO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為基礎,與TCFD提出來的“四大支柱”相對應,將氣候風險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情景分析指南》提供了一個在不確定條件下識別和評估氣候風險潛在影響的方法,提出了如何提出問題、開發情景、制定戰略和做好風險管理決策。《指標、目標和轉型計劃指南》確立了氣候風險量化指標的制定原則,包括相關性、可理解性、可檢驗性、客觀性、可比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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