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治理,將實現碳達峰設定為重要目標
《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上海生態環境的總體目標,到 2025年,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生態服務功能穩定恢復。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初步實現。
《規劃》指標體系注重科學性、導向性和可操作性,提出生態環境質量、生態環境治理、綠色低碳發展三大類20項具體指標。
大氣環境質量全面達標,6項常規污染物全面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部分指標優于國家一級標準,其中PM2.5年均濃度穩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AQI優良率穩定在85%左右。
水環境功能區基本達標,具體是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到或好于Ⅲ類,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60%以上。
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近岸海域水質優良率穩定在14%左右。受污染耕地、地塊安全利用率持續提升,達到95%以上。
污染治理水平、各類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持續提升,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9%,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5%以上。
森林覆蓋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持續提升,森林覆蓋率達到19.5%,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9.5平方米,生態系統功能逐步恢復。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碳達峰被設定為重要目標,《規劃》明確,到2025年,上海將確保
碳排放總量達峰,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并完成國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