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碳”目標不能“一刀切”,更不能本末倒置——訪國合洲際能源咨詢院院長王進

2021-8-19 17:14 來源: 《經濟》雜志 |作者: 張軍紅

在低碳轉型的過程中,應如何保障能源的安全性和經濟性?


王進:首先,與碳稅類似,抓住能源供給端“減碳”是方向性錯誤,在消費端減少碳排放更加合理。國內的煤炭企業也好,油氣企業也好,首要任務應是保證供給,我國《“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就明確提出,到“十四五”末期,我國能源綜合生產能力要超過46億噸標準煤,能源低碳轉型必須在確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其次,從能源安全角度出發,需求側的低碳轉型也應分輕重緩急。受資源稟賦限制,煤炭雖然是一次能源中的高碳品種,但在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都是我國保證國家能源安全的現實選擇。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能源體系還在建設中,碰到的困難和障礙比較多,短期內我國還無法承受同時“削煤去油”的后果,考慮到石油對外依存度較高,交通電氣化可以排在前列。

就經濟性而言,供給得不到保證,價格必受影響,僅靠行政手段限制終端能源價格不是長久之計,只有適當放開能源資源開發和投資的限制,經濟性才能得以保證。

對可再生能源而言,目前水電有比較優勢,開發比例也是最高的。雖然光伏和風電的平價項目也逐漸成為主流,但其對電網平衡調節要求較高,還需要配備一定的儲能,電網系統需要全面改造和升級來適應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這些支出將推高終端用能成本。未來,隨著電網數字化升級、智慧化水平提高,供求兩端及時響應能力的提升,電力交易成本下降,風光等可再生能源在終端用能的安全性和成本等方面將取得重大突破,超越傳統的高碳能源,那時,大規模的替代才切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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