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碳盤查工作的控排企業實際收益舉例
1.
四川省某火電廠。2016年第一次開展
碳盤查業務,通過我公司4年的碳盤查和咨詢服務,逐步幫助其規范了數據監測、統計等工作。到2020年,其實現了配額的由虧轉營,根據目前的50元/噸的配額價格計算,僅2020年一年,其至少節約了3500萬元的碳履約成本。主要開展的工作如下:
(1)規范了燃煤的碳元素檢測工作,使該企業從之前的核查使用缺省值改為使用實測值,大幅減少了
碳排放量。
(2)對于部分不屬于企業法人邊界的排放,提供依據給與剔除,減少了企業邊界內的排放點。
(3)對于供熱量統計
問題進行了重新規范,減少了供熱管損的不必要損失,提高了配額分配量。
2.
浙江省某燃氣發電廠。2018年在核查工作結束后,該電廠相關負責人發現企業總碳排放量核查結果比盤查報告提高了約40%。通過我公司技術人員核對發現,核查報告中某數據引用出現錯誤。究其原因,主要是
核查機構對于燃氣電廠核查經驗不足,錯把體積單位參數當成質量單位參數,造成計算數據激增。通過溝通協調,核查機構將數據進行了修正,有效避免了上報政府機構的數據錯誤問題。
綜上所述,碳核查和碳盤查對于控排企業來說是兩項非常重要的工作,且互相不可替代。企業自主做好了碳盤查工作,才能做到手中有數據、心中有方案、改進有措施,才能更加從容地面對碳
市場的挑戰。此外,有了碳盤查作為基礎,企業才可能進一步深入研究
碳市場、參與
碳金融,真正把碳排放轉變為碳資產,化劣勢為優勢,減少成本甚至將成本轉化為收益,在激烈的企業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