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為何要花錢買?
碳交易,其實是《京都議定書》為促進全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采用
市場機制,建立溫室氣體
排放權(
減排量)交易。在控制排放總量的基礎上,包括二氧化碳在內的溫室氣體排放權成為一種稀缺資源,從而具備了商品屬性。
《京都議定書》約定減排的6種溫室氣體中,二氧化碳含量多,從對全球升溫的貢獻百分比來看也是最大的。因此,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往往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為計算單位,統稱為“碳交易”。參與碳交易的企業一般分為兩種:強制參與的重點排放單位和自愿參與的減排機構。它們各自可用于交易的“碳”分別是
碳配額和
碳減排量。
重點排放單位的碳配額,也就是
碳排放權,由政府強制限定。政府會根據企業的行業性質、業務內容和實際情況采用不同的分配方法。目前主流的配額分配方法有行業基準線、歷史強度法和歷史排放法。
而自愿減排單位則是主動通過新能源、
碳匯等方式進行減排,經過國家審核批準后,可以在
碳市場中出售其碳減排量,供實際排放量超出碳配額的企業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