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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盤查標準是世界資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WBCSD)發布的《溫室氣體議定書企業準則》(GHG Protocol) 和ISO-14064溫室氣體核證標準。下面大致介紹一下碳盤查的主要內容,概括為五點:邊、源、量、報、查。
邊:設立組織邊界與運營邊界
A. 組織邊界&運營邊界 設定目的:
作為建立組織溫室氣體盤查邊界整體規劃之參考依據
清查與界定溫室氣體排放種類
辨識與營運有關的排放,鑒別溫室氣體直接、能源間接與其他間接排放源。
由建立的組織邊界與營運邊界,共同組成公司的盤查邊界。
B. 組織邊界:
組織可由一個或多個設施組成。設施層級的溫室氣體排放或 移除可能產生自一個或多個溫室氣體源或溫室氣體匯。
組織應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來歸總其設施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或移除:
(a)控制權法:組織對其擁有財務或運營控制權的設施承擔所有量化的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
(b)股權持分法:組織依股權比例分別承擔設施的溫室氣體排放與/或移除。
C. 運營邊界:
組織應建立其運營邊界并形成文件。運營邊界的建立包括識別與組織運營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將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分類為直接排放、能源間接排放以及其他間接排放。
范疇一: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組織擁有或控制的溫室氣體源的溫室氣體排放。
范疇二: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為生產組織輸入并消耗的
電力、熱力或蒸汽而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
范疇三: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因組織的活動引起的、由其他組織擁有或控制的溫室氣體源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但不包括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源:鑒別排放源
確定組織內部的溫室氣體排放源,不同行業和企業的排放源差別很大,需要專業人士幫助企業鑒別
碳排放源。主要的排放源分為四大類:固定燃燒排放、移動燃燒排放、制程排放以及逸散排放
量:量化碳排放
直接測量法
直接檢測排氣濃度和流率來測量溫室氣體排放量,準確度較高但非常少見。
質量平衡法
某些制程排放可用質量平衡法; 對制程中物質質量及能量的進出、產生及消耗、轉換的平衡計算。
排放系數法(應用最廣泛)
溫室氣體排放量= 活動數據×排放系數
活動數據:如燃油使用量、產品產量等;又如
交通運輸的燃油使用量、車行里程或貨物運輸量等。
排放系數:指根據現有活動數據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系數
報:創建碳排放清單報告
根據ISO-14064或GHG Protocol 標準的要求,生成企業碳排放清單報告。
查:內外部核查
分為內部核查和外部核查。
內部核查:由公司內部組織碳盤查的核查工作,對數據收集、計算方法、計算過程以及報告文檔等進行核查。
外部核查:由
第三方機構進行核查。
市場上許多企業進行外部核查主要是由于國外客戶的要求,需要第三方進行碳排放的核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