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浙江省2025年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點》的通知

2025-3-20 10:17 來源: 浙江省發展改革委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浙江省2025年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點》的通知

省級有關單位,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為深入貫徹《關于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的意見》《浙江省推動碳排放雙控工作若干舉措》要求,扎實推進“6+1”領域綠色低碳轉型,為“十五五”高質量完成碳達峰目標打好基礎,現將《浙江省2025年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切實抓好落實。

附件:1.浙江省2025年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點

2.省級有關單位名單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3月14日

附件1

浙江省2025年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要點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要全面貫徹落實《關于推動能耗雙控逐步轉向碳排放雙控的意見》《浙江省推動碳排放雙控工作若干舉措》要求,加快建立以區域碳預算、行業碳管控、企業碳管理、項目碳評價、產品碳足跡為重點的碳排放雙控制度,扎實推進“6+1”領域綠色低碳轉型,全省碳排放強度力爭降低4.48%以上,為“十五五”高質量完成碳達峰目標打好基礎。

一、建立健全碳排放雙控制度

1.高質量編制我省“十五五”碳排放分析展望報告,向國家爭取有利于我省發展的碳排放目標任務;探索建立設區市碳排放目標評價考核制度。(省發展改革委,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各市、縣〔市、區〕為責任主體,下同)

2.探索開展省級和杭州市、湖州市碳排放預算管理試編制,推動其他設區市加快啟動。(省發展改革委)

3.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技術導則,力爭完成200個左右項目碳排放試評價。(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4.制定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評價標準10個左右,省產品碳足跡服務平臺歸集產品碳足跡數據300個以上,推動產品碳足跡數據庫國際互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新增培育“雙碳”認證企業100家,完成產品碳標識認證應用10個。(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

5.加快構建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開展全省能源活動和工業生產過程碳排放統計核算,推動編制設區市能源平衡表或簡易能源平衡表。(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

6.出臺“雙碳”標準計量體系建設行動方案,制定“雙碳”相關國內國際標準、技術規范、認證細則等40項以上,涉碳計量標準30項以上,開展碳排放計量審查企業40家以上。(省市場監管局)

二、持續推動重點領域綠色低碳轉型

7.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新增可再生能源裝機1000萬千瓦以上(其中風電光伏600萬千瓦)、核電裝機100萬千瓦,抽水蓄能裝機累計不少于988萬千瓦;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占比46%以上,新增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扣除原料用能和能耗單列項目用能)24%左右。(省能源局)

8.全面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效診斷,完成年度7500萬張綠證消納,年度規上工業能耗強度下降3%(不含國家能耗單列項目),“十四五”能耗強度下降14%。(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

9.全省重點區域地方用煤控制在4321萬噸(扣除統調發電用煤、原料用煤);存量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1500萬千瓦以上;重點行業3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完成淘汰。(省能源局)

10.擴大綠色電力消費,全年實現市場化電量3500億千瓦時左右。(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

11.淘汰更新各類重點用能設備1.5萬臺(套)以上。(省能源局)實施制造業重點技改項目5000項,培育省級綠色低碳工廠100家。(省經信廳)

12.完成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300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4000萬平方米;城鎮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8%。(省建設廳)

13.淘汰國四及以下老舊營運貨車2000輛,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車500輛、新能源出租車(含網約車)3.2萬輛,淘汰老舊營運船舶440艘,淘汰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1.4萬臺;建設7個低碳高速公路服務區、2個低碳水上綜合服務區;力爭城鄉公交一體化率達93%。(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

14.推進淘汰各類老舊農機1000臺(套)以上;持續建設省級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示范推廣基地100個。(省農業農村廳)

15.實施營造林面積100萬畝以上、全國可持續經營試點示范林4萬畝;指導衢州、麗水、安吉3個國家林業碳匯試點建設。(省林業局)全面推進沿海縣(市、區)藍碳生態系統碳儲量調查。(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

16.組織實施綠色低碳領域科技項目40項以上,累計取得重大科技成果10項以上;認定“雙碳”領域全省重點實驗室20家,新認定綠色低碳技術領域高新技術企業400家、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10家。(省科技廳、省經信廳)國家綠色技術交易中心實現綠色技術交易500項,交易金額15億元。(省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

三、強化“雙碳”工作載體

17.高質量推進杭州、湖州首批國家碳達峰試點城市建設,積極爭創建設新一批國家碳達峰試點城市(園區);落實國家零碳園區建設方案,推動地方爭創國家級零碳園區;制定出臺省零碳園區建設技術指南,啟動省級零碳園區建設。(省發展改革委)

18.制定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區建設行動方案,打造減污降碳協同園區6個以上,標桿項目累計400個以上,出臺16個減污降碳協同行業技術指南。(省生態環境廳)

19.迭代建設省雙碳數智平臺,建立數據多源、縱橫貫通的碳排放數據網絡,推動碳排放數據監測、歸集、挖掘和應用一體化管理。(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林業局、省電力公司)

附件2

省級有關單位名單

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省能源局、省林業局、省電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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