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5年度寧波市“零碳(近零碳)工廠”申報及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
甬數經綠色〔2025〕33號
各區(縣、市)經信局,各管委會經信部門,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新型工業化和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部署,深入推進制造業綠色低碳發展,根據《寧波市“零碳(近零碳)工廠”評價辦法(試行)》(甬經信綠〔2024〕100號)文件要求,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度市級“零碳(近零碳)工廠”申報及動態管理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寧波市范圍內依法設立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視同法人獨立核算單位,原則上為已納入省級及以上綠色工廠名單、年用能量1000噸標準煤(含)以上、現代化管理體系完善且符合數智化相關要求的制造企業。鼓勵
石化(煉油)、
化工、
鋼鐵、
造紙、
建材、紡織印染、化纖等重點行業企業以及寧波市重點用能企業建設“零碳(近零碳)工廠”,同等條件下可優先列入。
二、工作程序
(一)企業自主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寧波市“零碳(近零碳)工廠”評價辦法(試行)》開展自評,編制《寧波市“零碳(近零碳)工廠”申報書》(格式要求詳見附件1),并于3月31日前登錄“寧波企業綜合服務平臺”
政策服務版塊(網址:https://qf.ningbo.gov.cn/qykj/policy-project,浙里辦企業賬號登錄),按照申報系統要求如實、準確、詳細填寫并上傳資料。
(二)區(縣、市)初審推薦。各地經信部門根據申報條件嚴格初審把關,并征求同級環保、安全、質量、能源等部門意見后,于4月7日前完成線上推薦,并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匯總表(見附件2)。
(三)專家評審。市數字經濟局(市經信局)將視情對申報企業有關情況進行現場核查,并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
(四)征求意見。市數字經濟局(市經信局)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確定擬通過的市級“零碳(近零碳)工廠”名單,征求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
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能源局等部門意見。
(五)名單公布。擬通過名單經市數字經濟局(市經信局)集體研究后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零碳(近零碳)工廠”名單,由市數字經濟局(市經信局)發文予以公布。
三、動態管理
請各地經信部門加強對已列入寧波市“零碳(近零碳)工廠”名單企業(見附件4)的跟蹤指導和動態管理,組織“零碳(近零碳)示范工廠”填報動態管理表(見附件3),“零碳(近零碳)基礎工廠”可視情開展。各地經信部門對動態管理表進行審核,提出動態調整意見蓋章后,于4月15日前報送我局。對發生安全、環境污染、質量等事故及重大社會影響以及其他不符合“零碳(近零碳)工廠”認定要求的,要及時上報我局,我局將視情予以調整。
聯系人:綠色化推進處 呂詠 嚴浩豐,聯系電話:89183431。
附件:1.寧波市“零碳(近零碳)工廠”申報書
2.寧波市“零碳(近零碳)工廠”推薦匯總表
3.寧波市“零碳(近零碳)工廠”動態管理表
4.已列入企業名單
寧波市數字經濟局
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