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萬物生發。在我國城鎮化率突破70%的當下,城市綠化建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因為其不僅關乎城市的外在風貌,更是維系城市生態安全的基礎工程。
近年來,我國城市綠化建設成效顯著,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
問題。一些地方陷入“為綠而綠”的誤區,盲目跟風、貪美求貴的現象時有發生。比如,有的地方盲目引進“網紅”苗木,卻因不適應本地氣候,存活率不高;有的在城市大面積鋪設草坪,耗水量極大,卻未能發揮出應有的生態功能;有的城市大量密集種植單一樹種,導致土壤板結酸化、生物多樣性銳減,生態功能受損。
筆者認為,必須以生態思維重新審視城市綠化建設。城市綠化不能只重數量,更要注重質量提升,從單純追求景觀效果,轉變為強化生態功能培育,讓城市成為“會呼吸的生命體”,真正發揮多種植物在城市生態系統中的作用。
首先,堅持規劃引領,融入生態優先理念。在城市化進程中,需要重視生態規劃的作用,確保綠化系統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相銜接、相協調。借助“三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為綠化系統規劃提供制度保障。建立生態廊道糾偏機制,運用遙感監測等先進技術,及時發現并糾正違規開發項目,防止生態空間碎片化。打造“公園城市數字孿生平臺”,實時監控城市綠化生態指標,實現智慧監管的閉環管理,保障綠化規劃科學有效,提高管理效率。
其次,借勢城市更新,促進城市生態修復。在土地開發強度趨高的背景下,城市更新為生態修復帶來機遇。各地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積極探索利用城市更新開展各類“微更新”生態修復項目。比如,把廢棄地改造成海綿公園,增強雨水收集與凈化能力;復育本土植物群落,恢復生物棲息地;利用高架橋下空間打造“橋下花園”,盤活城市灰色空間。這些舉措不僅有助于提升城市生態品質,還能讓居民切實享受到生態改善帶來的福祉。
第三,強化制度創新,構建長效治理機制。將生態系統生產總值核算納入政績考核體系,引導地方政府更加重視生態價值。實施綠色容積率
政策,激勵開發商在商業開發中預留生態空間。建立生態銀行制度,推動綠地
碳匯、凈化功能等生態產品的量化交易,讓生態價值可衡量、可交易,激發社會各界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推行建設項目生態影響終身責任制,強化開發商生態修復責任意識。構建“城市體檢”制度,將綠化生態效能納入城市健康評價體系,全面提升城市生態保護與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