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于資本
市場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將碳期貨市場建設作為豐富資本市場綠色金融產品的舉措。相關機構表示,長遠來看,碳期貨市場將與全國
碳市場形成對沖機制,提升市場的流動性。對于控排企業通過碳期貨交易,也可降低履約成本。
有關人士介紹,目前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限于現貨市場交易,參與方主要是與碳排放相關的企業,以
電力企業為主。今年,將按照有關部門的安排,穩妥推進
鋼鐵、
水泥和電解鋁行業納入全國碳市場。
實施意見提出,穩妥有序推進碳期貨市場建設和碳
排放權期貨研發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參與碳排放權交易。推出碳期貨、碳期權相關產品,可以幫助市場參與者進行風險管理,通過活躍交易行為,提高碳市場的流動性。對履約量較大的企業,能顯著降低成本,對完善碳排放權現貨市場定價機制,有較好的支撐作用。
去年底,廣發證券、國信證券等8家證券公司獲得中國證監會復函,公司自營業務可以在境內合法交易場所參與碳排放權交易。加上此前獲得中國證監會的無異議函的8家券商,目前能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券商已擴大至16家。
據了解,券商參與碳排放權交易,將有助于其獲得更多低風險的融資渠道,并通過開發相關金融衍生產品,豐富市場供給。目前,只有控排企業才能在全國碳市場進行碳排放權交易,金融機構可在區域試點碳市場提供國內外碳排放權品種現貨的雙向交易報價。
長期來看,碳期貨市場建設,也有助于與全球碳市場的對接。相關人士表示,從全球各主要碳市場的發展情況來看,特別是歐洲大部分的碳市場交易量主要集中在期貨市場。歐洲的控排企業通過碳期貨相關工具,對沖未來碳價上漲的風險,從而實現穩定企業生產成本的目的。
上述人士表示,實施意見中強調,要完善資本市場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是碳市場高質量發展的一個重要基礎,或意味著對于綠色金融產品、工具等認定標準的進一步規范和統一。在各有關部門的協調下,形成統一的金融標準、制度體系,進一步提升碳市場的投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