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信用有哪些基本屬性?

2014-10-27 13:27 來源: 中國碳交易網

       中國碳交易網訊:國內關于碳信用屬性的認識有以下幾種說法:《資源節約與環保》名詞解釋專欄指出,碳信用已進一步衍生為具有投資價值和流動性的金融資產,目前碳排放權的“準金融屬性”已開始顯現,并成為繼石油等大宗商品之后又一新的價值符號;碳信用實際上是“低碳交易+ 金融屬性”:一是低碳或碳排放權交易具有準金融屬性,能進一步衍生為具有投資價值和流動性的金融資產;二是通過大家追逐碳信用的收益性而推動低碳發展,從而影響更加廣泛,如產業發展、生活方式、社會環境;據業界人士指出,溫室氣體排放權作為一種準物權,其財產權屬性正逐步得到學界的公認;據業界人士分析碳排放權的市場和非市場屬性,從它的兩個屬性角度指出全球碳排放權的公平分配要考慮三個層次的碳排放權:個人基本需求的碳排放權,社區、國家統一支配的碳排放權,市場配置的碳排放權。

       商品屬性

       碳信用作為一種商品已成為共識,并成為繼石油等大宗商品之后又一新的價值符號,其價格信號功能引導經濟主體把碳排放成本作為投資決策的一個重要因素,促使環境外部成本內部化,表現出其重要的商品屬性。上到國際層面《京都議定書》等國際條約、協議簽訂的強制減排,下到各國對該國各產業限制排放各種法律條例,一系列的強制性規條造就了碳排放額度的稀缺性,同時產生了規范市場與非規范市場上對碳交易的需求,也就是交換價值。現在,無論是三種減排機制的巨大交易量,還是二級市場上自發交易的發展趨勢,碳信用的交易情況都是成功的。在這些交易市場上碳信用被作為商品在買家與賣家間一次次易手,買賣雙方各取所需。碳排放權已經具備了商品的一些屬性,因為碳排放權既能夠在現貨市場進行交易,也能夠在期貨市場進行交易;而且,在供求關系上也可以由不同碳信用種類的價格漲落反映出來。在碳交易機制下,其價格信號功能引導經濟主體把碳排放成本作為投資決策的一個重要因素,促使環境外部成本內部化。隨著碳市場交易規模的擴大,碳貨幣化程度的提高,碳排放權進一步衍生為具有流動性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屬性

       首先,碳信用具有貨幣化的潛質。由于碳信用在發達國家的能源利用效率高,其減排成本很高,而發展中國家能源利用效率低,減排空間大,成本也低,這導致同一減排單位在不同國家間存在比較優勢,產生高價差。與此同時,《京都議定書》的制定使低碳排放成為全球經濟增長的約定條件,各國家地區之間的減排任務差距較大,國際市場上的碳排放交易越來越多,碳排放的交易價格也逐漸上漲,全球碳交易額從2005 年的108 億美元增長至2009 年的1 260 億美元,增長了120 倍,且2012年有望超越石油成為世界最大宗商品。高價差和巨大的供需市場使得二氧化碳排放權成為炙手可熱的商品在國際資本市場流通。隨著全球碳交易市場的不斷膨脹和交易平臺的國際一體化,為碳信用在低碳能源和低碳技術的計價以及國際結算方面奠定了基礎。

      《京都議定書》三大靈活性機制,奠定了“碳信用”的法律基礎和商品屬性。碳信用交易將碳排放額度作為一種稀缺資源、具備商品屬性進行公開交易,是實現碳減排的核心經濟手段。作為一種特殊而稀缺的有價經濟資源在資本市場流通,進一步衍生為具有投資價值和流動性的金融資產,逐漸由商品屬性向金融屬性過渡,體現在金融資產屬性、金融資源屬性、金融功能屬性三個方面。金融資產屬性體現在碳排放權的“準貨幣化”特征和金融工具特征,金融資源屬性可以從稀缺性和產權角度來說明,金融功能屬性體現在成本收益轉化、資金融通和風險轉移等方面。

       在規范的碳信用市場,價格仍是核心機制,市場均衡和均衡價格最終會形成,所有企業的邊際減排成本都是相等的,從而激勵碳信用市場能夠以最低成本實現既定的減排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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