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該公司屬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今年2月,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
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數據質量監督管理和配額清繳工作的通知》,九江市生態環境局對轄區內重點排放單位的碳排放配額清繳情況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發現九江某化纖有限公司2019-2020年實際碳排放量大于配額量,且在生態環境部門告知其碳排放量配額和最后履約期限后,未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購買差額碳排放量并完成2019-2020年度
碳配額清繳工作。根據相關規定,九江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公司處以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