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作為全國碳
市場的“滿月”成果,
碳配額累計成交量達到702萬噸,日均成交量近24萬噸。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據此特別強調,下一步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在擴大
碳市場覆蓋范圍的基礎上逐步豐富交易品種、交易方式和交易主體,提升市場活躍度。
按照業內共識,二級市場
碳交易量和一級市場碳配額發放量比值應為5%,目前納入首個履約期的2225家企業的碳配額為45億噸,對應碳市場的年交易總量2.25億噸,以一年250個交易日來計算,平均每天的交易量應為90萬噸,但實際情況是,碳市場上線交易以來,除了首日成交量達410萬噸外,其他交易日一般在幾萬噸到30萬噸之間,甚至出現過3000噸的單日成交最低紀錄。按照這樣的節奏,全年碳交易市場目標顯然無法完成。交易規模偏低的短板由此也顯露無疑。
問題的關鍵在于,目前還僅是
電力行業納入到了碳市場,明年
水泥、電解鋁等2到3個行業還將繼續納入,“十四五”期間8個重點行業全部納入碳市場體系,受此驅動,“十四五”末期碳配額總量將超過70億噸,對應的年交易量須達到3500萬噸??赡壳疤际袌龅慕灰字黧w僅限于控排企業,并且還是一對一的現貨交易,不僅可以匹配的流動性不足,而且交易效率較低。在碳交易供給量放大的同時,需求端市場力量如果不能同步壯大與加速激活,供求失衡的矛盾勢必強力壓抑市場活躍度。
除了是一個現貨交易場所,碳市場還能基于碳價格信號實現跨周期投資和風險管理,因此理應是一種典型的金融市場,所以除了現有的
碳排放企業理所當然地參與碳市場交易外,還應當吸引更多非控排企業和投資人入市。從國外經驗看,在碳市場投資群體中,投資人參與占比一般都超過2/3,并且更大規模的還是機構投資者。不同于控排企業參與碳市場交易主要以完成履約為目的,投資人參與市場交易就是為了獲取收益,他們對價格會更為敏感,市場操作的活躍性因此變得更強,而除了產生充足的流動性供給外,多元化的投資者因為風險偏好、預期、信息來源各異,彼此之間的博弈也更能形成相對公允的碳市場價格。
由銀行、基金、
碳資產管理公司和做市商等各類金融機構組成的機構投資者對于碳市場所能賦注的作用相比于自然投資人而言更為顯著。一方面,機構投資者可以集合并調動的資金規模更大,對市場的流動性的補給更為及時而豐盈,因此更容易激發起市場的“羊群效應”;另一方面,機構投資者占有的信息資源更完全,對市場的分析與前瞻能力更強,且強強之間的博弈更能使碳市場的價格發現、風險管理等功能發揮得更加充分。極其重要的是,機構投資者一般都是長期價值投資,與碳
減排的長周期特征相匹配,有利于控排企業獲得穩定的項目資金。正因如此,
政策層面有必要通過降低入市門檻等途徑鼓勵更多的機構投資者進入碳市場,最終形成由控排企業、非控排企業、金融機構、中介機構、自然人組成的多元化投資主體矩陣。
與投資主體多元化對應的是碳市場可供投資者選擇的金融產品必須多樣化。從較為成熟的國際碳市場經驗看,碳市場既有
碳金融基礎產品,也應有碳金融衍生產品;既有現貨產品,也有期貨產品;既有標準化產品,也有非標產品;既有場內交易產品,也有場外交易產品。就我國碳市場而言,目前既要豐富現貨市場產品種類,也要在期貨市場探索與推出金融
衍生品;既要增加場內衍生品,也要拓展場外衍生品,最終形成現貨產品與期貨產品并舉、基礎品與衍生品共存、場內交易品與場外交易品齊進的市場格局。
具體說來,國內碳市場產品的構建與更新主要從三個層面展開。一是基金類產品,以目前的新能源基金、綠色基金、ESG基金等為基礎,支持與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更多的專項
碳基金品種,并實現新老碳基金產品標準的統一,同時融入更多的
碳減排指標;二是債券類產品,包括在碳市場發行類似銀行間市場的綠色債券、
碳中和債券等產品,同時支持銀行將各種符合標準的碳質押與碳抵押等功能產品進行資產證券化;三是期貨類產品,它們對控排企業與市場參與者來說既能提供較為明確的碳價預期,也能通過對沖操作而獲利,從而降低交易成本,同時連續、公開、透明、高效、權威的遠期價格也能緩解市場參與者的信息不對稱,從而更好地進行交易風險管理。
(作者系中國市場學會理事、經濟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