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碳排放權交易核查機構資格認定”放開,從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移除

2020-12-17 11:27 來源: 碳道

摘要: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孟瑋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修訂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于近日正式印發實施,今天加載我委門戶網站。清單的修訂出臺,有利于進一步放寬準入限制、實現平等準入,推動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加快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

《清單(2020年版)》廣泛征求了有關部門、各地方政府、有關全國性行業協會及市場主體意見,緊密銜接“放管服”改革最新進展,在保持清單體例架構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對所列事項措施堅持應放盡放、當改則改、審慎增列。《清單(2020年版)》共列入事項123項,相比《清單(2019年版)》減少了8項。主要作出以下修訂:一是放開刪減一批事項措施。放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礦業權評估機構資質認定”“碳排放權交易核查機構資格認定”等3條措施。根據“放管服”改革進展,刪除“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業務的檢驗許可”“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資格審批”“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等14條管理措施。及時移出已整合或不符合清單定位的事項措施。二是調整規范部分措施表述。根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縮減20條措施管理范圍,規范7條備案類措施表述,將5條管理措施轉為暫列,修改完善72條措施表述。三是審慎增列少數事項措施。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的決定》,將金融控股公司設立相關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單。新增準入事項“未獲得許可或資質,不得超規模流轉土地經營權”,補列個別符合清單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四是完善清單制度設計。對許可準入事項定義作出補充完善。銜接自然保護地體制改革進展,以及產業結構調整制度目錄修訂情況,對清單說明相應條款作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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