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衍生品

2019-8-24 18:51

年試點碳市場全面啟動,同年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又稱為“新國九條”),其中第五條特別提出:加大期貨品種創新步伐,研究發展商品期權、商品指數、碳排放權等新交易工具。由于《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期貨交易只能在經批準的專業期貨交易所進行交易,而現有七個試點碳市場均不具有期貨交易資格。在碳交易體系尚不完善,面臨諸多政策和市場不確定性的試點階段,各期貨交易所也難以很快推出碳期貨產品。

但對于其他諸如遠期、掉期等衍生品卻沒有交易場所的限制,因而各試點碳市場開展了諸多探索:328日,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成交了國內首單(非標準)碳配額遠期交易;日,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推出全國首個碳排放權現貨遠期交易產品,上線交易當日成交量680.22萬噸,成交金額1.5億元;15日,北京環境交易所成交了國內首筆碳排放權場外掉期合約,交易量為1萬噸;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也計劃于三季度推出碳遠期產品……就目前僅有的線上交易碳衍生品種――湖北碳排放權現貨遠期產品來看,其日均成交量比湖北市場碳配額現貨交易量大了兩個數量級,顯示了碳金融衍生產品巨大的市場潛力,但在全國碳市場啟動后即將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各市場遠期產品的整合。此外,針對非標準遠期以及掉期合約等場外交易的衍生產品,也需要出臺針對性的監管規則,避免投機行為放大市場風險。

另外,全國碳市場啟動后帶來的另一個更為關鍵的改變, 就在于全國市場統一的交易標的、巨大的市場規模和流動性,為碳期貨的發展提供了條件。2015月國務院印發的《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提出,在廣東自貿區研究設立以碳排放為首個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意味著國家已經在為即將到來的全國碳市場框架下的碳期貨交易做準備。而除了廣州碳排放權期貨交易所外,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以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等期貨交易所作為證監會監管的期貨交易所正規軍,在推出新期貨交易品種方面具有先天性的優勢,并且已經先期開始了碳期貨產品和交易的研究工作;而湖北已于2104年申請開展碳期貨交易的試點,目前尚未得到發改委的批復[14],其他試點地區也有計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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