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匯交易,不可回避的
問題是必須進行碳匯的計量和監測。IPCC發布的相關指南中提供的計量監測參數多來自歐洲和北美,國際上采用的土壤分類系統的默認參數與我國也有有較大差別,這些國際標準很難直接應用于我國。“如果按照國際規則操作,難度太大,因此我國《造林項目碳匯計量與監測指南》出臺的目的就是開拓中國自愿
減排市場的標準。”負責修訂《指南》的朱建華強調,“碳匯造林與普通造林的最大區別就在于碳匯造林的碳匯是可計量與監測的,在項目設計書和項目碳匯監測計劃中具有明確的要求。”中國《碳匯造林技術規定(試行)》將“碳匯造林”定義為:在確定了基線的土地上,對造林及其林分(木)生長過程進行碳匯計量和監測而開展的有特殊要求的造林活動。
林業碳匯交易市場還有很多不成熟之處。李怒云介紹說:“賣方要進入市場需要有四個環節:一是營造碳匯林時,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林業局制定的“碳匯造林系列標準”實施項目;二是要有國家的相關
政策規定;三是要有與國際接軌并結合中國國情的碳匯計量、監測技術體系;四是要有
第三方審定、核查以及規范的項目注冊和
碳信用簽發程序。目前全國確已有10家機構具備國家林業局頒發的森林碳匯計量與監測資質,但相關的交易政策還未出臺,
認證、注冊的相關規定也正在制定、完善中。”李怒云表示,在國內林業碳匯交易還沒有成熟的市場監管機制。由此可見,被稱為“綠色黃金”的林業碳匯并沒有形容地那么“多金”,還存在很多不確定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