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昨日公布“關于印發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今年要建立優勝劣汰的質量發展
市場機制,制定質量信用評價國家標準,規范質量信用分級分類管理,開展質量信用評價。
通知明確,要探索建立企業質量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發布企業產品質量“紅黑榜”,推動企業主動發布質量信用報告。同時,以馳名商標、涉外商標、中華老字號商標、地理標志等為重點,嚴厲打擊侵權行為。推動企業嚴格落實質量首負責任制、產品“三包”、缺陷產品強制召回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逐步建立企業產品質量與服務標準自我申明公開制度,開展企業公開承諾采用標準與社會監督試點。探索實施企業質量
問題先行賠償、質量責任保險、質量安全約談等制度。
業內人士認為,建立質量信用評價國家標準,將為企業質量信用分級分類提供依據,真正讓違法失信行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加大企業違法成本。不過,要想信用評級對企業起到約束作用,還需強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質量信用信息平臺建設,讓各個監管部門共享企業質量信用檔案,以促進對失信企業進行部門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