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6日,歐盟委員會發布《清潔工業新政:競爭力與脫碳聯合路線圖》(《清潔工業新政》),以應對氣候危機、提升競爭力和增強經濟韌性,推動歐洲工業可持續發展。
《清潔工業新政》認為,歐洲工業基礎對經濟競爭力至關重要,但面臨地緣政治、經濟增長緩慢和技術競爭等挑戰。因此,歐盟將氣候行動和競爭力納入統一增長戰略,致力于加速脫碳、再工業化和創新,重點關注能源密集型產業和清潔技術部門,以實現2050年脫碳經濟目標,同時推動循環經濟發展,使其成為世界領先的循環經濟模式。
一、獲取可負擔能源
1、能源現狀與挑戰
價格高且波動:歐洲平均能源價格高于貿易伙伴,對進口化石燃料的依賴是主因,能源危機和俄羅斯的天然氣供應策略加劇了價格波動,增加投資成本并轉嫁給消費者。
電力系統低效:電力系統存在結構缺陷,如電網互聯和基礎設施不足、能源系統集成與靈活性受限,阻礙了低成本脫碳能源的整合,影響工業能源成本和歐洲能源供應的穩定性。
2、應對措施
(1)發布行動計劃:通過《可負擔能源行動計劃》,在尊重技術中立原則下,與成員國和私營部門合作,短期降低能源成本,長期推進能源結構改革。該計劃大部分措施于2025年實施,有助于推動工業電氣化和脫碳投資。
(2)明確重點措施
降低能源賬單:落實電力
市場設計改革,推廣購電協議(PPAs)和差價合約(CfDs),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為此,歐盟委員會與歐洲投資銀行(EIB)推出企業購電協議試點項目,并讓EIB為電網組件制造商提供反擔保。同時,簡化國家援助規則,評估核供應鏈和技術的國家援助,制定跨境遠期容量分配規則,探索清潔靈活性工具。此外,鼓勵工業消費者調整能源需求,歐盟委員會將制定相關指導意見,推動零售合同中的靈活性薪酬機制。在稅收方面,成員國應推進能源稅收指令談判,降低電力稅收,消除無關費用,歐盟委員會也將提出網絡收費建議和指導。
加速清潔能源推廣和制造:能源密集型產業需要穩定的清潔能源供應,而當前部分成員國在新可再生能源指令的許可規則實施上進展緩慢。歐盟委員會將支持成員國落實現有能源許可立法,分享經驗并開展對話。在即將出臺的《工業脫碳加速器法案》中,將針對工業能源接入和脫碳的許可瓶頸提出解決方案,利用數字化手段加快審批流程。
確保天然氣市場良好運行:進口天然氣價格影響歐盟天然氣和電力價格,為穩定市場,歐盟委員會成立天然氣市場特別工作組,開展利益相關者咨詢,評估立法調整需求,加強能源和金融監管機構合作,建立統一數據庫。同時,成員國之間需加強協調,優化天然氣儲存補充計劃,保障供應安全。
3、旗艦行動與關鍵績效指標
旗艦行動:包括《可負擔能源行動計劃》《工業脫碳加速器法案》等
政策的推進,EIB為PPA提供金融擔保、歐盟委員會簡化國家援助規則等措施的實施,以及對網絡收費、能源稅收、CfD設計等方面的建議和指導發布。
關鍵績效指標:到2030年,將經濟電氣化率從21.3%提高到32%,每年安裝100GW可再生電力裝機容量。
二、主導市場:促進清潔供需
1、創造市場需求
公共采購政策調整:公共采購政策是推動清潔產品市場發展的有力工具。《工業脫碳加速器法案》將引入彈性和可持續性標準,增強對歐盟制造的清潔產品的需求,推動創新并確保公平競爭環境。該標準將應用于歐盟預算、國家支持計劃以及公共和私人采購中,使公共支出與歐盟的脫碳和競爭力議程保持一致。
修訂公共采購框架:歐盟委員會將于2026年提議修訂公共采購框架,將可持續性、彈性和歐洲優先標準納入戰略部門的公共采購中。此次修訂將整合和明確不同立法中公共采購條款的相互作用,簡化合同授予當局的應用流程,各級政府均可使用。同時,這些標準還將通過基于生命周期的二氧化
碳排放績效標準等措施,激勵私人采購。
產品標簽與碳核算:《工業脫碳加速器法案》將基于簡單方法和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TS)數據,創建工業產品
碳強度自愿標簽,首先從
鋼鐵行業開始,隨后為
水泥產品制定標簽。這些標簽將幫助工業生產者區分其產品的碳強度,使其能夠從針對性激勵措施中獲益。此外,歐盟委員會將繼續完善生命周期評估,并致力于簡化和協調碳核算方法,減少企業在清潔產品開發過程中的困惑。
2、推廣氫能源
完善監管框架:氫在歐盟能源系統脫碳中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在難以
減排的行業。歐盟委員會將于2025年第一季度通過關于低碳氫的授權法案,明確低碳氫生產規則,為投資者提供確定性。
資金支持與機制建立:為降低氫生產風險并加速其應用,歐盟委員會將于2025年第三季度在氫銀行下發起第三次招標,預算高達10億歐元,并鼓勵成員國利用委員會提供的拍賣即服務平臺。2025年第二季度啟動的歐洲氫銀行機制,將連接氫的供需雙方,為其提供融資和風險化解工具,促進難以脫碳的工業和
運輸部門對氫及氫衍生燃料的需求聚合。
評估與研究:為籌備對非生物來源可再生燃料授權法案的審查,歐盟委員會將開展研究,評估氫框架的有效性,識別可再生氫擴大規模的潛在障礙,并持續支持利益相關者參與
認證過程。
3、關鍵績效指標
提高國內清潔技術產品關鍵部件的生產比例:到2030年,使清潔技術產品國內生產的關鍵部件在歐盟市場的占比達到40%,增強歐盟在清潔技術領域的自主生產能力和供應鏈穩定性。
降低外部脆弱性:通過降低清潔工業新政產品的外部脆弱性指數,從當前的0.19降低,減少歐盟在關鍵清潔產業對外部經濟沖擊的敏感性,提升產業的抗風險能力。
三、公共和私人投資
1、投資需求與戰略方向:歐盟經濟的清潔轉型需要大量投資,與上一個十年相比,每年需在能源、工業創新、產業升級和運輸系統領域增加約4800億歐元投資。吸引和利用私人資本是關鍵,這依賴長期監管穩定、公共脫碳激勵和有效政策協調。下一個多年期金融框架(MFF)及其中的競爭力基金將發揮重要作用,同時歐盟委員會還將制定儲蓄和投資聯盟戰略,助力吸引私人投資,使歐洲成為工業脫碳和清潔技術投資的首選目的地。
2、加強歐盟層面資金支持
創新基金拓展:創新基金已成為歐盟工業為工業脫碳和清潔技術制造項目融資的可靠工具。為擴大其影響力,將探索為獲得STEP
法規主權印章的創新基金選定項目提供更多融資選擇,增強現有資金工具間的協同作用,促進資金在歐盟各地區的合理分配。同時,協調創新基金與國家融資的標準,加快成員國對相關項目的國家援助審批,鼓勵成員國投入更多國家資源。
設立工業脫碳銀行:提議設立工業脫碳銀行,計劃籌集1000億歐元資金,資金來源包括創新基金、排放交易體系(ETS)部分額外收入以及InvestEU修訂后的資金。該銀行將以
碳減排為指標,利用ETS預留配額支持項目,確保在各工業部門實現技術中立的支持,并通過碳差價合約等方式,促進資金在成員國間的公平分配,彌補資本和運營支出的資金缺口。
開展試點拍賣與重點投入:2025年,利用創新基金現有資源和拍賣即服務機制,開展10億歐元的關鍵工業流程脫碳試點拍賣,支持工業脫碳和電氣化。此外,2025年歐盟委員會計劃從創新基金中撥款60億歐元,用于清潔技術、電池制造、氫銀行和工業脫碳等領域。同時,鼓勵成員國采用贈款和拍賣即服務模式,整合歐盟和國家資源。
推動研究與創新:研究與創新(R&I)是推動歐盟下一代清潔技術、清潔能源和脫碳制造的關鍵因素。歐盟委員會將在2026-2027年工作計劃下,啟動一項約6億歐元的“地平線歐洲”旗艦計劃,支持適合部署的項目,促進研究與創新框架計劃和創新基金的協同效應,打造從研究到部署的項目通道。此外,還將提出核聚變戰略,通過建立公私合作伙伴關系(PPPs)加速核聚變商業化。
3、吸引私人投資
修訂Invest EU法規:Invest EU是歐盟層面吸引私人資金的主要工具,已為歐盟經濟籌集超2800億歐元額外資金。歐盟委員會提議修訂Invest EU法規,提高其風險承擔能力,簡化并規定重新使用歐洲戰略投資基金盈余和舊金融工具回流資金,便于提供股權支持。該提議預計在當前MFF結束前,可籌集約500億歐元額外融資和投資,用于工業流程現代化、清潔技術制造與部署、能源基礎設施項目、清潔mobility解決方案以及廢物減少和回收等關鍵領域。
推動Tech EU投資計劃:歐盟委員會將與EIB集團和私人投資者合作,部署Tech EU投資計劃,彌補融資缺口,支持人工智能、清潔技術、關鍵原材料、儲能、量子計算、半導體、生命科學和神經技術等領域的顛覆性創新,增強歐洲工業能力,助力投資創新技術的企業發展壯大。
4、完善國家援助框架與支持措施
建立新國家援助框架:新的《清潔工業新政》國家援助框架將為成員國提供5年的長期規劃期,增強企業投資可預測性,吸引私人投資參與符合新政目標的項目。該框架簡化國家援助規則,在維護公平競爭環境和歐洲凝聚力的同時,推動《清潔工業新政》目標的實現。簡化靈活的規則將加快脫碳和清潔技術項目的國家援助審批,引入“現成”選項和簡化方法確定援助金額,并允許對特定技術和非化石靈活性措施給予支持,促進能源系統脫碳。
優化現有規則與政策:即將進行的《通用塊豁免條例》審查將減輕企業和成員國的官僚負擔,在維護單一市場完整性的前提下,為產業提供必要支持。同時,歐盟委員會將評估擔保通知的有效性,與成員國密切合作加速設計新的重要共同利益項目(IPCEI),并與EIB合作打造一站式服務平臺,提供贈款申請和財務結構建議。此外,歐盟委員會還將為企業提供合作項目與反壟斷規則兼容性的非正式指導,修訂合并評估指南,確保競爭分析全面考慮合并對可持續產品價格、清潔創新、戰略部門競爭等方面的影響。
調整稅收政策:稅收政策是實現《清潔工業新政》目標的關鍵激勵措施。歐盟委員會將建議成員國調整公司稅收制度,支持清潔產業發展,如縮短清潔技術資產折舊期、為戰略部門企業提供稅收抵免等。同時,逐步減少和取消化石燃料補貼,并提議制定第28個法律制度,簡化新興創新企業適用規則,促進其發展。
四、推動循環經濟:確保材料和資源供應安全
1、推動循環經濟的重要性:歐盟將循環經濟置于脫碳戰略核心,通過對原材料和二次材料的戰略性采購,能降低對不可靠供應商的依賴,防止供應中斷。循環經濟可提高材料的可負擔性和可獲取性,減少資源依賴,推動創新。預計到2030年,歐洲再制造市場的循環潛力將大幅增長,創造大量就業機會,助力工業生產更可持續,加速脫碳進程,增強資源安全。
2、快速實施關鍵原材料法案
確定戰略項目與資金支持:歐盟委員會優先實施《關鍵原材料法案》,2025年3月將確定首批戰略項目清單,確保供應鏈多元化,并為這些項目獲取公共和私人資金提供便利。
搭建平臺與建立中心:借鑒Aggregate EU的經驗,委員會將創建戰略原材料需求聚合平臺和匹配機制。作為后續舉措,還將設立專門的歐盟關鍵原材料中心,與成員國合作,代表相關企業聯合采購原材料。該中心還承擔協調戰略儲備、監測供應鏈、設計投資于歐盟及第三國上游供應的金融產品等任務。
3、發展循環經濟的具體措施
制定循環經濟法案:2026年歐盟委員會將通過《循環經濟法案》,以單一市場為基礎加速循環轉型。該法案旨在促進循環產品、二次原材料和廢物的自由流動,增加高質量回收材料的供應,刺激對二次材料和循環產品的需求,降低原料成本。具體措施包括修訂電子廢物規則,確保其更簡單且實用,以回收其中的關鍵原材料;統一“廢物終結”標準,簡化、數字化并擴大生產者延伸責任;通過公共采購標準刺激需求;鼓勵使用金屬廢料,強制數字化拆除許可和拆除前審計;規定使用回收和生物基材料替代原生化石材料等。
提升回收能力與制定相關措施:為提高歐盟的循環利用率和回收能力,實現《關鍵原材料法案》中25%的回收目標,委員會將考慮采取措施,使在歐盟境內回收關鍵原材料廢料比出口更具吸引力。同時,通過更有效的分類收集,鼓勵廢棄物從填埋轉向再利用和回收。在此過程中,委員會會考慮第三國對關鍵原材料的出口限制措施,也會與有意愿的國家在循環經濟領域開展合作,還可能評估和考慮征收出口費用,用于資助回收能力建設。
解決電池回收
問題:歐洲電池回收行業面臨黑物質短缺的嚴峻形勢,盡管其對歐洲電池生態系統具有重要經濟和環境意義,但仍被出口到第三國。鑒于黑物質的危險性,委員會將針對其制定專門措施。
促進投資與合作:拆除監管障礙,通過跨區域循環中心促進成員國和相關經濟主體間的合作,推動回收領域的智能專業化和規模經濟。這些中心將根據成員國或產業主體的提案確定戰略項目,整合區域資源,確保回收設施達到持續運營的規模。此外,委員會還將積極協助成員國設計新的關于清潔技術循環先進材料的IPCEI項目。
開展調研與提供指導:委員會將開展市場調研,了解歐洲企業目前采購和回收重要原材料的情況,評估行業參與者之間是否需要更多合作,并依據歐盟競爭規則,為原材料回收合作提供非正式指導。
審查相關規則與開展對話:作為綠色增值稅倡議的一部分,委員會將審查《增值稅指令》中關于二手商品計劃的規則,解決二手產品中隱含的增值稅問題。同時,為確保循環轉型有效推進,委員會將啟動關于循環經濟的清潔工業對話,為《循環經濟法案》的制定提供支持,并明確需要進一步努力的方向。
4、關鍵績效指標:到2030年,將循環材料使用率從目前的11.8%提高到24%,該指標將在《年度單一市場和競爭力報告(2025版)》中進行匯報。
五、全球市場和國際伙伴關系
1、清潔貿易和投資伙伴關系
合作背景與目標:全球清潔能源技術市場前景廣闊,2035年預計規模達2萬億美元。歐盟為在氣候中和競賽中占據優勢,需讓企業、投資者和工人把握機遇。通過持續推進自由貿易協定(FTAs),并發展清潔貿易和投資伙伴關系(CTIPs),更好地使外部行動契合工業政策目標,管理戰略依賴,保障歐盟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獲取原材料、清潔能源和清潔技術。
合作方式與重點:CTIPs通過規則制定、監管合作和投資拉動,與伙伴共同構建戰略清潔價值鏈。具體包括以“歐洲團隊”方式確定公私合營項目來調動投資;制定規則營造清潔投資環境,助力歐盟企業公平參與國外市場競爭;開展監管合作,協助伙伴落實清潔技術、電氣化、循環經濟、脫碳標準及碳定價政策。
具體合作舉措:歐盟計劃2025年3月啟動首個CTIP。在《地中海新公約》框架下,推動跨地中海能源和清潔技術合作倡議,吸引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公私投資。此外,歐盟外交將繼續支持伙伴國家依據《巴黎協定》開展綠色轉型,在能源合作上從外交、技術援助和經濟三方面采取戰略舉措,并加強與成員國在國家層面的協同。
2、完善碳邊境調節機制
機制作用與現狀: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能防止歐盟產業減排努力被進口商品削弱,推動全球碳定價。但目前數據顯示,少數進口商的進口商品蘊含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占比超99%。
改進措施與規劃:2025年,歐盟委員會擬大幅簡化CBAM,減輕企業及其供應鏈的行政負擔,同時保持對全球碳定價的激勵。2025年下半年將發布全面審查報告,評估CBAM擴展至更多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TS)部門、下游產品的可行性,考量納入間接排放的問題,并制定應對規避風險的策略,同時審視出口商品碳泄漏問題的解決辦法。2026年上半年,將根據審查結果提出立法提案。此外,歐盟還將通過技術援助和監管合作,支持伙伴國家的脫碳行動,借助國際
碳市場和碳定價外交特別工作組,推動全球碳定價和碳市場發展。
3、促進和保護歐盟工業公平競爭
規范外國投資:歐盟需確保外國投資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不損害經濟安全。歐盟委員會將與產業利益相關者和成員國協商,制定措施引導外國投資,如在汽車、可再生能源制造等戰略領域,要求涉及外國投資(尤其是有公共資金參與)的項目滿足設備所有權、使用歐盟本土投入、招聘歐盟員工、建立合資企業或技術轉讓等條件,以增強歐盟工業的長期競爭力、技術優勢和經濟韌性,創造優質就業機會。
加強投資審查:隨著歐盟《外國直接投資(FDI)篩查條例》的持續審查,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有機會強化投資篩查框架,減少成員國篩查機制差異,引入韌性要求,統一審查方法和政策,降低“選擇管轄地”風險。
完善相關法規與措施:2026年1月,歐盟委員會將發布《外國補貼條例》(FSR)關鍵概念指南,明確外國補貼扭曲效應的評估方式,以及在特定情況下對未達門檻但影響公平競爭的并購案的審查規則,并在戰略部門開展FSR依職權調查。同時,歐盟委員會將根據環保等例外情況,在關稅約束范圍內調整關稅,必要時調至最高水平。此外,繼續高效運用貿易防御工具(TDIs),如反傾銷和反補貼稅,通過縮短調查時間、更多運用依職權程序等方式強化現有工具,并與成員國和利益相關者共同探討完善TDI工具盒的必要性。面對全球保護主義和產能過剩問題,歐盟將加強國際和多邊合作,重點監測和解決非市場導向措施的根源,在七國集團(G7)內加強協作,確保自主應對措施與集體行動協調有效。
4、旗艦行動與時間安排
2025年第一季度:啟動首個清潔貿易和投資伙伴關系談判,簡化碳邊境調節機制。
2025年第三季度:全面審查CBAM,評估其擴展范圍、間接排放納入及對出口商的支持等問題,堵塞漏洞。
2025年第四季度:開展跨地中海能源和清潔技術合作倡議。
2026年第一季度:提出CBAM擴展的立法提案,發布《外國補貼條例》指南。
六、技能與優質就業促進社會公平和公正轉型
1、支持技能發展
制定技能戰略:產業發展需要更優質的人才技能支撐,歐盟委員會將制定“技能聯盟”這一總體技能戰略。該戰略旨在讓人們獲得充分發揮潛力所需的技能,確保雇主能獲取推動經濟活力和競爭力所需的專業知識。
優化技能支持框架:對歐盟支持行業技能倡議的模式進行審查,涵蓋各類技能發展相關項目。通過整合這些項目的框架,強化對與清潔工業新政相關的戰略產業的技能支持,并從“Erasmus+”計劃中額外撥款高達9000萬歐元,以增強支持力度。
提升技能管理與促進人才流動:“技能聯盟”將強化技能管理能力,關注投資、成人及終身學習、職業教育與培訓、高等教育、技能保留與認可,以及吸引和融合來自第三國的人才等方面。為解決技能認可面臨的挑戰,委員會將考慮采取進一步行動,簡化相關流程,并借助數字
化工具助力技能認證。此外,還將推出技能可攜帶性倡議,使人們在一國獲得的技能能在其他國家得到認可,促進人才在歐盟內的流動。
2、支持工人轉型
制定優質就業路線圖:與社會伙伴共同制定《優質就業路線圖》,旨在助力成員國和企業為員工及個體經營者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包括高標準的健康與安全保障、培訓機會,確保公平的工作轉換和集體談判權,從而吸引人才,提升歐洲產業的競爭力。
建立企業重組支持框架:歐盟委員會將與社會伙伴探討在歐盟和成員國層面建立支持企業重組的框架。該框架以公正轉型為核心,強調對變化的前瞻性預測,在企業面臨重組威脅時能迅速干預,并完善信息溝通和協商機制。
完善相關基金與政策:投資應將收入保障和積極勞動力市場政策相結合,為轉型期的工人提供支持,涵蓋就業安置服務、培訓與再培訓機會以及創業扶持,尤其關注弱勢群體。同時,討論歐洲全球化調整基金的運作,探索其如何更好地發揮作用。此外,創建歐洲公平轉型觀察站,收集綠色轉型公平性方面的證據,制定標準化指標,分享最佳實踐案例,促進數據共享,以衡量就業、優質就業創造、工作轉換、勞動力再培訓、投資需求、社會保障和基本服務獲取等方面的影響和成果,并確保與社會伙伴、區域和地方當局、民間社會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就公正轉型問題保持透明對話。
優化公正轉型基金與住房政策:總結經驗并借鑒最佳實踐,改進公正轉型基金的實施,為下一個多年期金融框架下相關工具的設計提供參考。同時,通過《歐洲經濟適用住房計劃》,解決勞動力向大都市地區工作地點流動的問題,為工人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
強化社會條件與監管:在公共資金使用中納入社會條件,確保工人從產業支持中受益,推動集體談判,促進社會公平與經濟增長協同發展。在評估公共采購立法框架、審查通用塊豁免條例時,分別考慮如何保障工人權益、完善國家援助規則,以激勵企業在技能提升、優質就業和招聘方面加大投入。此外,競爭政策在保護公民權利、確保新市場參與者公平競爭、防止經濟和戰略權力過度集中方面發揮關鍵作用。
推動清潔產品社會租賃:為使所有歐洲人從清潔轉型中受益,刺激清潔產品需求,歐盟委員會將制定關于零排放車輛、熱泵和其他清潔產品社會租賃的指導意見,為公民提供獲取這些產品的經濟援助,這些產品也符合社會氣候基金的支持條件。
3、旗艦行動與關鍵績效指標
旗艦行動:2025年第一季度推出“技能聯盟”;2025年第四季度制定《優質就業路線圖》;2025年發布清潔產品社會租賃指導意見;2026年第一季度建立歐洲公平轉型觀察站;2026年實施技能可攜帶性倡議;2027年第四季度審查國家援助通用塊豁免條例中對社會企業和弱勢工人招聘的相關規則。
關鍵績效指標:減少綠色轉型中至少五個成員國報告存在技能短缺的特定技能或知識要求的職業數量,2024年此類職業有27個。
七、跨部門實施清潔工業新政
1、新政的引領作用:《清潔工業新政》為歐盟與各行業開展對話構建了框架,尤其關注中小企業發展。通過該框架,各行業能夠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轉型路徑,為投資決策提供明確依據,吸引更多資本投入,進而加快實現工業綠色轉型與競爭力提升的進程。
2、各行業具體計劃
汽車行業:3月5日將正式通過《汽車行業工業行動計劃》。該計劃基于當前進行的戰略對話,聚焦汽車價值鏈的實際需求,把重點放在未來技術與能力創新方面,旨在推動汽車行業在清潔和數字領域的變革,助力汽車產業可持續發展。
鋼鐵和金屬行業:3月4日啟動戰略對話,并在此基礎上制定鋼鐵和金屬行業行動計劃。該計劃將針對黑色金屬、
有色金屬產業以及鋼鐵和金屬材料領域提出具體行動方案。由于鋼鐵和金屬長期作為歐盟工業的支柱,對于清潔和數字轉型至關重要,此計劃的實施將為相關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化工行業:2025年年底將推出《化工行業一攬子計劃》。化工行業作為“工業的工業”,在生產關鍵分子方面具有戰略意義。該計劃將提出一系列針對性舉措,用于提升化工行業的競爭力,推動產業現代化進程,支持歐洲化工產業的生產與創新活動。
可持續
交通行業:《可持續交通投資計劃》將明確短期和中期措施,重點支持
航空和水運領域使用特定可再生和低碳燃料,滿足眾多能源密集型工業部門的運輸需求。同時,該計劃還將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并制定新規則助力陸地交通向可持續模式轉變,推動鐵路行業融入清潔和數字轉型浪潮。
生物經濟領域:歐盟委員會將提出《生物經濟戰略》,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挖掘生物基材料替代化石基材料及相關產業的巨大增長潛力,減少對進口原材料的依賴。新的生物經濟部門計劃將明確生物材料制造、使用的優先事項,盡可能延長其在經濟循環中的使用周期,促進生物經濟可持續發展。
海洋經濟領域:《歐洲海洋公約》將大力推動藍色清潔技術、海上可再生能源以及循環經濟實踐的創新發展,挖掘海洋經濟在清潔工業轉型中的潛力,促進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與海洋產業綠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