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農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

2025-3-31 13:51 來源: 人民日報 |作者: 陳夢玫 潘家華

綠色發展是高質量發展的底色,能源綠色轉型發展能夠顯著改善空氣質量,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等的排放,是推動綠色發展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經濟文選》第一卷中多篇著作對能源綠色轉型發展作出深刻論述。在《積極推動我國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一文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立足國內多元供應保安全,大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著力發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氣、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輪驅動的能源供應體系,同步加強能源輸配網絡和儲備設施建設。”推動農村地區能源綠色轉型發展,是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鄉村全面振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強農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公共充換電設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具有靈活適配、綠色低碳、低投入輕資產等多方面優勢。加強農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將為推動農村能源綠色轉型、促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強勁動能。

近年來,我國農村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農村能源消費總量不斷提升。同時要認識到,農業生產生活中也存在能源消費構成仍以化石能源為主,用能成本占農業生產總成本的比例偏高,能源利用效率偏低,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高于城市等問題。這種高耗能、高成本、高排放、低效率的能源體系,不僅制約了農業高質量發展和鄉村全面振興,而且給生態環境保護帶來壓力。應當看到,我國農村地區分布著大量可再生能源,包括風能、水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在農村地區加強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通過分散布局、就近接入和消納的方式,能夠從多方面推動農村能源變革、破解農村發展瓶頸。比如,在空間維度上能夠突破電網延伸的物理限制,使偏遠地區獲得安全穩定的能源保障;在經濟維度上能夠形成“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雙重收益機制,在解決農村用能問題的同時為農民創收增收;在生態維度上通過構建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等復合型系統,能夠推動農業資源實現復合利用。總的來看,加強農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不僅能夠推動農村能源結構變革,也能夠推動生產要素優化組合,將為加快農村產業綠色轉型升級、促進鄉村全面振興、加速城鄉融合發展注入新動力。

當前,我國已經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產業鏈,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全球最大、發展速度全球最快。2024年,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新增裝機3億千瓦以上,占電力新增裝機的86%。新能源技術的發展和推廣,為加強農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提供了契機。比如,內蒙古包頭市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通過建設分散式風電集群,有效滿足了當地農牧民的用電需求;山東壽光通過創新“蔬菜大棚+光伏發電”模式,探索出了棚頂發電、棚內種植等發展模式,實現了單位面積產值大幅提升;江西上饒通過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使可再生能源自給率不斷提高,并通過碳市場、綠電實時交易系統等實現了市場價值與生態價值有機結合。通過建設形成“產—儲—用”融合的“零碳單元體”,能夠幫助農戶在實現能源自主保障的同時獲得經濟收益,并助力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壯大。

總的來看,在農村地區加強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大有可為、前景廣闊。當前一些農村地區在探索推進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面已經取得可喜成績,但與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的“加強農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要求相比還有差距,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加強頂層設計和制度創新,以系統思維推進農村能源革命,為加強農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提供堅實制度保障,推動農業增效益、農村增活力、農民增收入。

具體來看,要進一步落實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千家萬戶沐光行動”,推廣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牧光互補等“光伏+農業”新模式新場景,構建清潔能源供給體系,夯實鄉村全面振興基礎底座;培育綠色能源產業鏈,打造“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區,引導光伏組件、生物質成型燃料加工等產業下沉,激活鄉村經濟內生動力;強化科技創新支撐,著力突破生物質催化轉化、新型儲能等關鍵技術,創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與農村產業融合的新業態;創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通過碳市場、綠電交易系統等,培育鄉村全面振興的綠色動能。同時,要與時俱進健全政策支持體系、完善相關體制機制。比如,可探索創新綠色金融工具,為農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提供金融支持;加快建設數字能源平臺,通過數字技術的賦能,助力農村能源和產業革命;完善利益聯結機制,推廣“企業+合作社+農戶”模式,探索建立明確的資產確權、收益分配規則。

最新評論

碳市場行情進入碳行情頻道
返回頂部